甘肃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成立

11.03.2015  13:01

      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省野生动植物管理局加挂甘肃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牌子,与省野生动植物管理局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护湿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全省湿地资源保护与恢复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全省湿地资源进行调查和监测;负责研究提出全省湿地保护的政策建议和措施;查处有关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履行国际湿地公约的义务与职责。
      甘肃省地处我国内陆腹地,是长江、黄河和主要内陆河流的重要水源涵养区,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确定的重点生态保护区,承担着我国主要江河源头水源保护、涵养、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蕴育了丰富的湿地资源。全省分布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等多种类型的湿地169.39万公顷,湿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8%。目前,全省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0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7处,总面积300多万公顷。国家湿地公园7处,省级湿地公园1处,总面积1万多公顷。全省受到有效保护的湿地占湿地总面积的51.56%。
    甘肃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成立,使甘肃省有了专门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标志着甘肃省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将更加规范,同时也必将为甘肃湿地的保护发挥重要作用。(甘肃省野生动植物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