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亮点全面解读

02.03.2016  13:19

  中国兰州网3月2日消息 新修订的《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于2015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这对我省有效防范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督促和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促进消费纠纷的快速解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那么,新修订的《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新在哪里?有哪些亮点?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哪些保护?3月1日,兰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谢荣国对这些亮点进行全面解读。如果你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向本报反映。

   亮点1

   消费者自主选择服务时有权鉴别挑选

  《条例》明确,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可要求商品的经营者提供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净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使用技能、风险提示、售后服务等情况。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亮点2

   经营者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

  经营者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经营者因过失或者故意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主动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和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亮点3

   餐饮企业霸王条款最高罚款5万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设定开瓶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不合规定的费用。餐饮业的经营者承办婚宴等活动时,不得限定消费者接受指定的婚庆公司或者其他服务公司的服务。新《条例》对一些餐饮企业在承办婚宴等活动时,限定消费者接受指定的婚庆公司或者其他服务公司的服务的行为,第一次明确说“不”。对于推出“霸王条款”的餐饮企业,新《条例》规定工商部门将给予最高5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