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法院执行工作纪实(图)

23.12.2015  12:37

  原标题:20部门联动重拳出击:让“躲猫猫”的“老赖”出行都难

  ——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发放执行案款。省高院供图

  长期以来,一些生效裁判得不到及时执行,不仅公平正义得不到实现,市场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严重败坏社会信用基础,损害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12月21日,被称为史上最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对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由甘肃省高院、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局等20个部门联合发布,具体将从政府补贴到限制购置不动产等方面作出12条惩戒规定,这个被称为史上最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12个方面严厉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请注意,假如你被纳入失信“黑名单”,那么你将受到史上最严厉的惩戒。《办法》规定,对人民法院决定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和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重点职业人员),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方式予以惩戒:

  1.列为本系统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

  2.取消或者不给予补贴、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

  3.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撤销或者降低法人组织的相关评估等级,依法暂停、取消或者撤销并禁止重新申报个人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缓评职称,取消参加各类评比、评审、监审的资格;

  4.在全省范围内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5.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取消其参与各级政府主导的政府采购、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购买服务及国有产权交易等活动的资格;

  7.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其重点职业人员融资信贷,设立、参股公司,购置不动产;

  8.取消其申请参与各级财政性资金、政策性贷款、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集资金及其他公共资源的分配资格;

  9.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10.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

  11.限制企业债券发行;

  12.人民法院要求实施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惩戒方式。

   强制执行让“躲猫猫”“老赖”出行都难

  2015年3月9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部门接到公安机关通知:被执行人朱某某将于次日中午在兰州中川机场乘机去三亚。3月10日中午,兰州中川机场飞海南三亚的航班即将起飞。朱某某在登机时,连夜赶到兰州的法院执行人员上前亮明身份后,朱某惊得目瞪口呆,连声说:“你们怎么知道我坐这趟航班?”

  朱某某之所以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源于2013年5月,原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朱某某支付崔某某35946元。朱某某未在判决限定期限内自觉履行,崔某某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被告故意规避执行,隐匿财产,执行法官多次查找其财产线索没有结果,朱某某也联系不上,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朱某某司法拘留15日,并将拘留决定书及相关信息函送公安机关协助执行。朱某某被拘留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在亲朋帮助下偿还了全部赔偿款,被搁置了两年多时间的纠纷也顺利结案。

  而这也只是甘肃省法院系统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以来的一个执行案件缩影。据甘肃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张翔介绍,全省各级法院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的结果。尤其公安的部分信息和法院共享,对想要和法院“躲猫猫”的“老赖”将产生极大的威慑和警示作用。

  张翔告诉记者,目前全省法院的执行案件中,执行强制性不断凸显。全省法院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裁判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累计对隐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搜查1500余件次、限制高消费7000余人次、限制出入境98人次、罚款345件次,对1372名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涉嫌拒执犯罪的423件/425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判处刑罚50件/53人。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省法院在今年1—11月共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0756条,其中自然人9432条,法人或其他组织1324条,与去年相比大幅提高。省法院协调金融、工商、房产、民航、铁路、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加大联合惩戒“老赖”力度,对70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共同实施禁止级信用惩戒措施;省法院积极参与省文明办牵头的“共筑诚信、德润陇原”诚信红黑榜发布会,今年已先后发布三次,共有160名严重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甘肃省诚信黑榜,公开警示曝光。各级法院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微博、微信、法院电子公告栏、城区中心大屏幕、公告栏等,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的曝光。

   生效裁判未执行银行、政府也难逃脱

  武都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财产保全案件中,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决定立即冻结被申请人甘肃朝阳农业综合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某银行武都支行内的存款490万元。2015年10月10日,陇南市武都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于当日11时向某银行武都支行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此后银行工作人员以领导下乡无人签字审核为由寻找借口、拖延,拒不协助冻结指定账号内的存款,直到12时15分,仍未办理冻结。

  当日下午,该行副行长周某被传到武都区法院,执行人员向周某宣读了有关法律规定,周某表示深刻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武都区法院认为,该银行的行为已妨碍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构成拒不协助执行情节。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保障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得以有效执行,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决定向银行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依法向该银行送达了罚款决定书,银行及时认缴了罚款并具结悔过。

  办理该案的法官称,近来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协助单位拒绝配合、不予协助的案例时有发生,对人民法院顺利、高效地执行案件造成很大困扰,这也是造成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据甘肃省高院执行局法官介绍,截至10月31日,全省2015年涉党政机关36起执行案件全部执结,执行到位金额8443.4万元。

   多部门联合“天网”追“老赖”刑责

  就法院的执行工作,张翔介绍说:“对于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老赖,依法拘留一批、罚款一批;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甘肃省全省法院以“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和远程执行指挥系统为重点,全力构建“信息平台、指挥平台、服务平台”三大平台。与在甘的16家商业银行建立的“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运行一年来,共查询需求发送90.96万次,反馈金额逾192亿元;今年5月,开通了全国“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实现了在2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存款的查询、冻结、扣划,一批老大难案件通过查控系统迅速执行到位,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

  不久前,省高院与省公安厅签订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可直接查询被执行人户籍、车籍、活动轨迹等信息。法院与中国电信甘肃公司联合打造的法院执行指挥平台已完成系统测试,天翼移动对讲系统即将在全省部署使用。目前,全省一半以上的中院综合集控中心执行指挥平台已建成运行,执行指挥中心应用系统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对接。各级法院的执行案件进展信息在“甘肃司法公开网”上全程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今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446案/469人,协助拘留245案/247人,有2500余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同时,全省法院在打击拒执犯罪行动期间,在全国法院执行管理系统核录案件46703件,对所有未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案件进行了彻底排查清理,共补录案件3819件;共完成7287件执行案件的清理执行任务,执行到位标的额10.36亿元;最高人民法院网上交办的执行信访案件14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累计化解率连续四年保持100%。

  然而,有关数据显示,今年1-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4052件,同比增加14193件,上升35.61%,增幅超过50%的法院有20个。据记者了解,全省执行干警总数未增,而收案总量、结案总量和人均结案数均大幅增长,一线干警长期超负荷办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我省普遍存在被执行人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企业大范围出现经营困难,导致执行周期过长;一些小贷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执行兑现困难加剧。

  “法院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继续支持人民法院做好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互联互通进度和广度,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理念和手段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就以后的执行工作,张翔介绍道。

  此外,甘肃省高院还出台《关于治理消极执行行为的实施办法》,从根本上治理消极执行行为,该《办法》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案件经上级法院提级执行或指定其他法院执行完毕,确认原执行法院存在消极执行行为的,将对原执行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或者执行局长、原案件承办人予以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上级法院经审查确认执行法院消极执行的,可以对执行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或者执行局长、案件承办人在辖区内予以通报,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有关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

  具体规定诸如,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对应当受理的执行案件不予受理的;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或者故意拖延、推诿执行的;虽未超过6个月期限,但无正当理由超过60日对可执行的财产不采取执行措施的等13种行为可视为消极执行。

  记者 董子彪 实习生 张爱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