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治理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思考

23.07.2015  10:03

  原标题:安全用电的前提是电网安全

  我省治理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思考

   中国甘肃网7月23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 杨世智)7月上旬,省工信委、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等政府部门和企业联合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展开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治理督查,发现一些地方的公用电力设施正处于“公用地悲剧”之中,安全隐患触目惊心。

  “公用地悲剧”是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这一论断假设有一片可以自由放牧的牧场上,每一个放牧者完全不考虑牧场的承载量,都想放牧更多数量的牛羊,结果导致草地毁坏谁都无法放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种现象正使得我省公用电力设施呈现出许多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触目惊心

  7月上旬,在省工信委、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和各地方政府及企业组成的政企联合行动中,督查人员发现皋兰县什川文化体育产业园、白银市银西工业园和刘川工业园内的公用电力设施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隐患,每一个都足以威胁到电网安全。

  皋兰县什川文化体育产业园,位于什川镇一处名为大奔头山的山地之中,目前正在挖山填沟,为后期一项大型休闲娱乐项目及附带娱乐设施建设平整土地。建设区域内,共有高压输电线路的12座铁塔基础被挖成馒头状或烽火台一样的“孤岛”,铁塔之间形成的输电线路走廊及附近地质结构均被破坏,使基础稳固性大大降低。同时,因铁塔塔基地质构造属湿陷性黄土,人工形成的“孤岛”在汛期容易引发滑坡进而导致支撑高压输电线路的铁塔倾倒。这12座铁塔涉及2条330千伏和4条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前者是兰州与白银地区之间的电网联络线,后者则是一家水电厂输出线路。根据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评估,一旦发生倒塔事故,将会造成兰州与白银电网的解列,切断彼此之间的电联系,分解成相互独立、互不联系的部分,导致兰州市东部区域大范围停电和水电站弃水停电。

  白银市银西工业园和刘川工业园存在的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也大致如此。其中,银西工业园核心区施工范围内共有3条33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和2条220千伏输电线路,涉及46个架线铁塔和电杆。由于平山造地和挖山取土,施工范围内的输电铁塔和电杆基础均被挖成了馒头状的“孤岛”或“烽火台”,基础稳固性大大降低。据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评估,由于平山造地,这些高压线路原来与地面之间的安全距离也被“垫”了起来,大型车辆活动时极易发生刮碰到输电线路,引发跳闸、倒塔、断线等电力安全恶性事故,造成设备受损、人员伤亡和大面积停电以及附近水电厂无法正常运转。

  前车之鉴

  公共电力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非只有这几处,并且由隐患造成的事故触目惊心。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化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加快,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也逐年增加,危害程度不断升级,整治难度不断加大。其中,输电线路线下机械施工、爆破、地膜大棚种植、树木生长、个体工厂生产、民居建设等给电力设施尤其是重要输电通道的运行维护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据统计,由于以上外力破坏原因造成输电线路跳闸数,近年来已占到总跳闸数的50%以上,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仅2014年,全省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发生外力破坏引起的故障跳闸就达到30次,占故障跳闸总次数的37.5%,造成线路故障停运18次,因大型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施工造成的故障跳闸达17次;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车辆碰撞造成的故障跳闸125次,建筑施工造成的故障跳闸104次,异物短路造成的故障跳闸83次。

  隐患不除,事故难消。2014年8月15日,位于兰州市沙井驿村凤凰山北麓的中石油兰石化兰州炼油厂2回110千伏输电线路,因当地一家物流园平山造地引起山体滑坡,进而导致输电线路铁塔倾倒,造成兰炼供电中断,直接经济损失60余万元,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就在同一天,宝兰铁路客运专线榆中县小康营乡洪亮营村施工隧道塌方,导致山体大面积崩塌,造成联系甘肃中部和东部电网的2回330千伏线路铁塔侧倾,甘肃电网中东部330千伏联络通道中断,电网运行面临大面积停电风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690万元。今年1月25日,兰州市沙井驿村凤凰山北麓又发生一起电力设施安全事故,兰州市北环路施工现场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造成位于山梁上的3座(基)输电线路铁塔倒塔,4回110千伏线路供电中断,并使得西固热电二厂供电的2回线路1座(基)输电线路铁塔出现险情。受此影响,兰州北铁路牵引变电站短时停电,2条供电线路停运,兰州炼油厂、乙烯厂、化肥厂等高危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西固热电厂供热及安宁区居民用电受到严重威胁。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0余万元,间接经济损失达4600余万元。

  避免“公用地悲剧”发生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将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保障电力设施安全也被列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

  我省地处欧亚大陆桥的核心地域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黄金段,在国家实施能源结构调整战略中扮演着电力先行者的重要角色。目前,我省境内已有两条“西电东送”重要战略通道,一条是已建成的±800千伏天中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经过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白银、庆阳6市,境内长度1350.7公里;另一条是正在开工建设的我国首条大规模输送清洁能源的特高压工程±800千伏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经过嘉峪关、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白银、兰州、定西、天水、陇南等地,境内长度1281公里。这两项直流线路单条输送容量达到800万千瓦,相当于我省用电负荷的2/3,一旦因为施工、山火等原因引起线路跳闸,送端电网和受端电网都将受到严重冲击,后果不堪设想。

  据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调查,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违章施工、误碰线路等外力破坏已成为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首要因素,并呈现出从低电压向高电压、大中城市向县城转移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安全隐患制造者只想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顾电力设施安全造成的,而电力部门查纠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只限于发现、报告隐患并送达隐患通知书等手段,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执法手段,进而造成了电力设施领域的“公用地悲剧”。

  为避免这一“悲剧”,2012年我省率先在全国颁布《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地方法规,为全省电网规划、建设、设施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有力助推了电力建设和电网安全运行。同时,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了电力设施保护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并于2014年起推行输电线路通道运营维护及防止外力破坏属地化三级护线机制,确保重要输电通道安全。今年4月,我省政企联合又发起全省电力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各市州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电力设施安全隐患逐项进行整治;要求各地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落实电力设施保护责任,杜绝这一领域“公用地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