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机关追逃追赃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

20.06.2017  16:44

      6月19日,甘肃省检察机关追逃追赃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兆麟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领导同志对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对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追逃追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高连城对下一步开展好追逃追赃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省检察院及各市级院分管副检察长和反贪局局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16至2017年5月,甘肃省检察机关共劝返境外在逃人员3名,劝返、抓获境内在逃人员14名,是历年来劝返、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最多的一年,其中,兰州5名,武威、白银、平凉各3名,嘉峪关、陇南、张掖各1名;撤销、移送境内在逃人员案件6件6人;追回赃款人民币1517万元、美元80万元、欧元10万元。
      会议强调,针对目前仍然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追逃追赃工作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全面掌握基础信息,进一步做好基础信息工作,对在逃人员的基本情况、涉案事实、家庭成员和案件关联人等主要信息,切实摸清搞准,为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奠定基础。二是要切实加大劝返力度,善于打好“亲情牌”、“法律牌”和“关系牌”,释放信号,把法律政策讲清楚,把检察机关坚持不懈追逃追赃的态度和决心传递出去,让涉案人员和家属在感受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用心诚意的过程中,消除疑虑、权衡利弊,最终愿意投案自首。三是要认真细化工作措施,结合案件特点、潜逃人的性格兴趣爱好、家庭背景、发案单位性质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做到“一案一策”、“一案一表”,确保追逃追赃工作的精准性。四是要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良好固定的协作机制,及时向公安、金融、交通等职能部门通报掌握的信息,借助其专门技能和设备,实施追逃。五是要大力强化防逃措施,注重把精力放到防逃工作上来,特别是要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和预防,对涉案人员外逃情况进行风险预判,对有外逃倾向的,积极运用技侦、边控等手段,坚决防止新增外逃人员。六是要注重营造舆论环境,积极借助媒体宣传自首、立功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向社会传递出检察机关反贪办案追逃追赃的坚强决心、法律依据和社会意义,震慑犯罪,鼓舞群众,有效敦促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