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兰召开
30.03.2017 17:03
本文来源: 检察
“希望社会公众更多关注公益诉讼,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相信通过社会公众的参与和检察机关的积极作为,公益诉讼工作一定会迈上一个新台阶,还人民群众一个碧水蓝天的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3月30日,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甘肃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院民行处负责人向社会大众呼吁。
发布会由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传处长王瑞成主持。省检察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发布会。
会上,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徐雷、民行处处长陈冰如分别向媒体通报了我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及《甘肃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制定情况和主要内容。
据徐雷专委介绍,2015年7月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打造了甘肃检察工作新的业务增长点。一是聚焦重点领域,部署专项监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先后部署了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等。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恢复和保护被损毁国有林地365亩;恢复和保护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78.3亩;恢复和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43.96亩;恢复和保护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553.82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29204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5.9公里;促成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和固体废物564吨。共挽回和追缴国有资产2.05亿元。二是围绕公益核心,大胆探索尝试,案件办理取得较大突破。截至目前,共摸排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1件;履行诉前程序案件236件;52个试点基层院中,已有37个基层院向法院起诉40件案件;已宣判的10件案件中,检察机关均胜诉。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监督氛围不断优化。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三级院均向同级党委和人大作了书面报告。嘉峪关市委政法委书记就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门批示;徽县县委通过了《关于支持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意见》。同时,还与各级法院多次召开座谈会,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尤其是被诉行政机关的沟通,监督共识逐步形成,监督氛围不断优化。在234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中,除25件未到期外,行政机关整改136件,整改率达65.1%。四是加大社会宣传,树立检察新品牌,社会影响逐步扩大。省院路志强检察长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我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接受专访;各试点院在公益诉讼案件开庭中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负责人及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树立了我省检察新品牌。五是出台配套文件,实现三级(院)联动,机制建设日趋完善。出台《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违法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规定(试行)》,制定《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明确试点工作要求和任务,充分发挥了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确保了监督实效。六是抓住有利契机,坚持学用结合,业务素能不断提升。各地民行干警通过一线办案,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跟进监督、制作文书等方面的能力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和进步。
据省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陈冰如介绍,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完善案件线索发现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该《奖励办法》对奖励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对象、奖励兑现以及举报途径作了明确规定,通过该《奖励办法》的制定,来鼓励人民群众主动发现、踊跃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以便更好地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据悉,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0931-2369666)、电子邮箱(举报邮箱:jcygyssjb@163.com)、两微一端(登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视野或关注官方微博、微信进行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根据所举报线索的性质、情节和价值等因素确定,对举报者将给予1000元至5000元奖励。
会上,省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何君姬还发布了6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分别是宕昌县水务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永登县农林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武山县滩歌镇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案、肃南县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阿克塞县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依法履行职案。
本文来源: 检察
30.03.201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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