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发展 探索中加强 创新中前进——甘肃省检察机关“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成绩斐然
2011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职,积极进取,在实践中探索,在传承中发展,系统总结梳理过去成功经验做法,创新提出“构建‘3521’检察工程”的总体工作思路,引领全省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
围绕大局,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和资源服务全省中心工作,以创新的思维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以专项行动为引领,先后组织开展了“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两好两促”、“双联”和精准扶贫等专项工作,打造出多个具有全国影响的检察工作亮点。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群众平安需求,认真开展甘南反自焚专项斗争,依法办理了兰州新盛电力投资公司骗取贷款3.2亿元案、正宁“11·16”重大交通事故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增强了打击刑事犯罪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着眼甘肃维稳大局,深入贯彻宽严相济方针,认真落实少捕慎捕慎诉政策,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和负面影响,对罪行轻微、社会危害不大、被害人愿意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4220人,不起诉994人。
履职尽责,打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
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发挥“反腐尖兵”作用,坚持加大力度、重拳反腐,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802件6225人,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省委原副秘书长、信访局长戴炳隆,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吴继德,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杨映祥,白银市政协原主席郭德清,酒钢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冯杰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被依法查处。省检察院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建立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断加大、效果全面展现。严格执行修改后三大诉讼法和诉讼规则,健全检察环节重大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依法赔偿机制。深入开展“减假暂”、脱漏管等专项检察,持续推进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治理,积极构建“三个穷尽”控申工作模式,依法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1458人,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和群众合法利益。
改革创新,为检察工作注入源源动力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司法改革实施方案及12项配套方案;试点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和管理方式,明确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与监督程序;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改革试点,依法办理了全国首例国有资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各项改革迈出坚实步伐。坚持不懈强化自身监督,全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司法办案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取得重要进展。
夯实基础,打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全省检察机关从严从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68个集体和54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分类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培训干警31629人次,选拔培养各类业务骨干381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4人。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主动、坦诚的姿态与社会沟通,全面推进检务公开,重点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促进透明、阳光司法。检察宣传主阵地巩固发展,检察新媒体建设后来居上,“两微一端”实现全覆盖,舆情应对引导能力明显提升,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各级检察机关加强经费保障,着力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项目支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稳步增长,“两房”建设基本完成,电子检务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更加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