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根据省政府甘政办发﹝2009﹞138号文件,甘肃省林业厅主要负责全省林业建设、造林绿化、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林业改革、森林防火、林业资金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建设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林业对外合作和交流工作,管理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队伍建设,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省林业厅机关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事业编制10人,内设9个职能处(室),办公室、植树造林和林业产业处、森林资源管理处(加挂甘肃省林政稽查总队)、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出、科学技术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政策法规处)、外事合作处、甘肃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事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1个)。 甘肃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办公室、甘肃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办公室、甘肃省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办公室、省林业厅生态林业基金管理办公室、省林业厅三北防护林建设局、省野生动植物管理局、省林木种苗管理局、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省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局、省林业工作站管理局 。
(三)直属事业单位(35个)
1. 公益一类(22个)。 甘肃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中国绿化基金会甘肃省分会、甘肃省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甘肃省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机关、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昭化干休所、甘肃省阿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机关、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林木种苗管理站、甘肃省小陇山林业调查规划院、甘肃省小陇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敦煌西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全额)、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小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安南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公益二类(9个)。 甘肃省太子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差额)、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职工医院、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麦积植物园、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基建管理中心、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林业科学研究所、甘肃省白龙江林管局中心医院、甘肃省白龙江林管局林业科学研究所、甘肃省白龙江林管局信息化管理中心、甘肃省白龙江林管局幼儿园。
3.其他(4个)。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机关服务中心、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职工中专学校、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中学、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职工子弟学校。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安排我厅基本支出 26596.54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23988.3万元,公用经费2595.24万元),比上年同期26120.79万元增加了475.75万元,增长1.82%,主要是因为人员增资造成。
(二)项目支出管理情况
1.项目分类分级情况:共安排项目支出279951.37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5项257647万元。 其中天保工程管护费29013万元(省直单位19033万元,市县9980万元)、退耕还林96222万元(省直单位329万元,市县95893万元)、林业补助资金130568万元(省直单位61675万元,市县68893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1789万元(省直单位379万元,市县1410万元)、禁毒补助经费55万元(省直单位55万元)。
省级财政资金4项22304.37万元。 其中 森林植被保护与修复5820万元 (省直单位1164万元,市县4656万元); 林业业务及行业管理经费1490万元 (全部省级使用,含重点工程前期费430万元,林业工作经费295万元,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及效益监测经费215万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100万元,国有林场改革等三项改革工作经费100万元,商财政资金200万元,林业网络运行维护费30万元。绿化办业务费30万元,三北工程检查验收费80万元,森防站检疫服装费10万元); 林业保护与发展资金14348万元 (含油用牡丹发展资金1000万元,林下经济发展资金100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资金1300万元,林业技术推广与培训350万元,防沙治沙专项520万元,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230万元,林木种苗发展250万元,林业重大改革研究与试点230万元,林业资源动态监测15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省级资金700万元,森林防火500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500万元,天保工程省级配套资金7618万元); 其他林业支出646.37万元 (含种苗局房租收入安排房屋维修25.5万元、推广总站林地林木补偿费安排维修改造255.47万元,太子山林地林木补偿费安排维修改造323.4万元、白龙江林科所专项租赁费42万元)
2.项目评审情况
所有项目申报资料完整,都是为保障重点林业工作任务而设立,为我省生态保护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天保工程保护资金根据批复的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根据核定的重点公益林面积核定,退耕还林资金根据确定的退耕还林任务数核定,其余项目根据各市县及基层林业单位实际需求申报,层层纳入项目库管理,根据规范的筛选评审程序确定。
3.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57647万元,比上年300460万元,减少42813万元,主要是因为中央预下达资金比例减少造成;
省级预算内专项资金增加500万元,主要是省政府加大对油用牡丹的扶持力度,林业产业发展资金增加50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3.4万元,比上年6029.02万元增加904.38万元,主要是应为基本离退休费增加造成;医疗卫生支出1212.95万元,比上年1379.48万元减少166.53万元,基本持平;节能环保支出26980万元,比上年60355万元减少33375万元,主要是因为天保工程资金结构调整造成;农林水支出88401.65万元,比上年280179.97万元减少191778.32万元,主要是因为中央转移支付单独列示造成;住房保障支出1600.27万元,比去年1250.32万元增加349.95万元,是因为工资增长造成。
(四)非税收入
根据《甘肃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甘财综﹝2005﹞19号,2016年征收植被恢复费5878.2万元;根据《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16年征收林地林木补偿款629.6万元,2016年征收房屋租赁费25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包括林业厅机关和所属46个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全部是财政拨款。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2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计划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国际交流合作,外资项目洽谈,业务培训等公务出国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31.94万元,比上年37.42万元压减5.48万元,压减14.65%,主要是因为“八项规定”后业务招待活动减少造成。主要计划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的用餐费、国家各类检查及调研工作的接待费、重大生态建设项目接待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座谈交流等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304.97万元,比去年同期684.05万元压减379.08万元,压减55.42%,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车辆减少造成。主要用于各种造林绿化工作的指导、调研、勘察、监测、宣传、检查、稽查工作及林业资源管护巡护、调查监测等工作。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沙化土地治理、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巡护等日常工作。
4.培训费。2016年预算122.26万元,主要是进行林业新政策和新业务培训。
5.会议费。2016年预算140万元,比上年同期172.16万元压减32.16万元,减少了18.68%,主要是因为压减会议造成。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4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304.37 万元;组织绩效自评的项目 3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730 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 30.2% ;选择 3 个下属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包括:省林业厅三北防护林建设局、省林业厅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确定中期绩效评价试点项目 0 个(无跨年度执行的中长期项目)。
附件: 部门预算草案[公开]表 2016年2月14日
计财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