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化厅关于征集舞台剧剧本的通知
原标题:甘肃省文化厅关于征集舞台剧剧本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省直文化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甘肃戏剧大省建设,按照《甘肃省2014-2018年戏剧大省建设规划》要求,推出一批彰显甘肃地域文化和时代特色、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优秀戏剧作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舞台剧剧本。
一、征集剧本的体裁范围
舞剧、歌剧、音乐剧、话剧、花儿剧、戏曲(以秦腔、陇剧、高山戏、皮影戏、曲子戏、木偶戏、京剧、眉户剧、碗碗腔为主)、杂技剧、主题歌舞等。
二、征集剧本的要求
(一)征集的剧本不限题材和内容。鼓励以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剧本;鼓励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的剧本;鼓励以甘肃历史、现实为题材和背景剧本。
(二)剧本要主题鲜明突出,叙事流畅,结构完整精巧。既可选择大事件,也可小中见大。在风格样式方面,可进行创新和探索,使作品充满时代特色和现代审美趣味。
(三)剧本的人物形象要鲜活生动,具有典型性。情节设置力求曲折动人,具有戏剧性,富有吸引力。努力达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三者最佳的结合和统一。
(四)作者应对剧本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凡属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应征资格。
(五)作者凡已与单位或个人签订了版权和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剧本,不在此次征集之列。凡剧本已参与了其他剧本征集活动的,请注明。
三、剧本征集和使用方式
对征集到的剧本,省文化厅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审,遴选出优秀剧本,收入甘肃戏剧大省建设剧本库。凡收入甘肃戏剧大省建设剧本库的剧本,省文化厅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并向全省的专业院团推荐使用入库剧本。
在入库剧本中,经过专家评审,再遴选出部分重点剧本,由省文化厅与作者签订协议,按剧本质量向作者支付2000-4000元剧本签约费。自签订协议两年内,甘肃省文化厅对剧本全权托管,在此期间作者不得将此剧本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与创作有关的工作。
签约的重点剧本,省文化厅将定向向省内的专业院团推荐使用。并跟踪指导,给予相应的帮助扶持。院团决定使用的重点剧本,由该院团与剧本作者协商剧本版权的购买费用,由该院团购买使用剧本。剧本一经院团购买使用,与甘肃省文化厅的托管关系自行解除。
剧本在甘肃省文化厅托管期间,作者如对剧本进行了修改,可随时投寄给甘肃省文化厅。经专家评审后,质量上乘的,可成为重点剧本,并按重点剧本的使用方式操作。
托管两年后,剧本未被使用,甘肃省文化厅结束托管,作者自动收回剧本的全部权利。
四、奖励措施
(一)甘肃省的专业院团购买使用甘肃戏剧大省建设剧本库入选剧本创排新剧目的,给予指导和扶持。
(二)甘肃省的专业院团购买使用甘肃戏剧大省建设剧本库重点剧本创排新剧目的,省文化厅将优先列为省上的重点剧目,给予指导和扶持。
(三)凡使用甘肃戏剧大省建设剧本库入选剧本创排的新剧目,省文化厅在全省性的文艺活动中将优先选拨其参与。并跟据其艺术质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对获奖作品,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作品报送
(一)应征的剧作者请先邮寄和发送剧本全文,另附1000-1500字的梗概。
(二)应征的剧作者请详细填写《征集剧本登记表》。
(三)应征剧本须是打印件。请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
(四)在邮寄打印版剧本、剧本梗概、《征集剧本登记表》的同时,请将剧本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作者姓名)。
(五)剧本在收入甘肃戏剧大省建设剧本库托管期间,作者的联系信息如有改变,请及时通知甘肃省文化厅艺术处(电话:0931-8880865)。
(六)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七)本次征集剧本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甘肃文化大厦723室;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秀
联系电话:(0931)8880865
我们真切期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剧作者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此次剧本征集活动,共同助力甘肃戏剧大省建设和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为甘肃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共著新篇。
甘肃省文化厅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