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鉴定结题的通知

14.04.2016  14:42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研究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2016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鉴定结题的通知》(甘教规办〔2016〕3号)文件要求,2016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鉴定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1.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2010年及2010年后立项课题。依据课题管理办法,凡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课题,必须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鉴定结题。

2.国家、部委及其他厅局有关教育研究的课题,经本人请示立项单位同意,也可参加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鉴定。

二、鉴定办法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开展鉴定工作。对本次通过鉴定的课题,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颁发“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时间安排

各市、州教研部门组织当地鉴定申报工作,省属高校的鉴定申报工作由各校科研处(室)组织,我校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 2016年5月13日 ,逾期不予受理。

以下材料省教科所将不予受理:

1.个人直接报送的鉴定材料。

2.未按要求填写和装订的所有申报材料。

四、报送要求

l.凡申报参加鉴定的课题,须填写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2)原件一份。

2.报送鉴定材料二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将鉴定材料按要求(附件3)装订成一册并集中装入1个档案袋中,贴好袋面(附件1)。学校科技处对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查后,退还课题负责人。鉴定材料复印件报省教育规划办。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3.填写、报送“甘肃省2016年课题集中鉴定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袋“学科编号”、审批书“学科编号”以及电子汇总表中“学科编号”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填写。

4.凡申报参加鉴定的课题,请按要求提交鉴定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5.证书中的课题成员相关信息及成员先后顺序一律以上报电子版为准,出错概不更正。

6.对于伪造相关申报材料的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一经查出,取消五年内本单位和个人申报、鉴定课题的资格。

7.鉴定费用:400元/项,与材料同时上缴,学校将统一交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8.联系人:徐兵   

电  话:7631105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甘肃省2016年鉴定材料袋面

2.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3.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4.甘肃省2016年课题集中鉴定汇总表

5.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

 

                                                                                                  科研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