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说明

07.08.2015  19:58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15〕12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的批复》(甘财教〔2015〕97号)精神,现将省教育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202号),省教育厅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学校的地方设置标准,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估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教学指导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统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8.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10.主管全省的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1.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2.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上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13.组织指导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4.拟订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负责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管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

15.统筹管理全省学位工作,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

16.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省教育厅所属独立编制决算机构数56个,具体为教育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50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4个。具体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甘肃省教育厅机关

29

兰州理工大学

2

甘肃省教育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30

兰州交通大学

3

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

31

兰州商学院

4

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中心

32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5

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33

甘肃省经济学校

6

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34

甘肃省经济贸易学校

7

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

35

甘肃省财贸学校

8

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6

甘肃省水利水电学校

9

甘肃省高校后勤改革管理办公室

37

甘肃省艺术设计学校

10

兰州工业学院

38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11

甘肃农业大学

39

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12

甘肃中医学院

40

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

13

天水师范学院

41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14

西北师范大学

42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15

兰州城市学院

43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6

河西学院

44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7

陇东学院

45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8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46

甘肃省兰州第一中学

19

兰州文理学院

47

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

甘肃省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

48

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

21

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9

甘肃省保育院

22

甘肃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中心

50

兰州服装职工大学

23

甘肃省实验中等专业学校

51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24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52

甘肃银行学校

25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

53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6

甘肃政法学院

54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7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55

甘肃教育社

28

甘肃省财政学校

56

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

2.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省教育厅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56个机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共计23543名,其中:行政编制85名,事业编制23458名。年末实有人数30485名,其中:在职人员21334名,离休人员268名,退休人员8883名。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教育厅所属独立编制决算56个单位本年收入总计84897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补助)588245.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5.84万元,事业收入214387.97万元,经营收入2266.98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3105.47万元,其他收入40609.89万元。本年支出总计85067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023.94万元,项目支出437888.25万元,经营支出1758.23万元。

(二)“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56个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2350.5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7.9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62%;公务接待费用1044.6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2%;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1277.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77.8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1%。

三、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7.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基础研究支出、应用研究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共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等。

11.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制造业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附件:201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doc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