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又有新举措

25.07.2015  16:26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印发了《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这是我省继制定《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省级财政资金投资管理办法》《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后,省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2014年,甘肃省政府决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8个领域为重点,以改革政府投资方式为突破口,通过整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股权投资和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力争到2017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3%以上,到2020年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6%以上。

此次新制定的《办法》规定,参股基金管理遵循“政府引导、规范管理、市场运作、鼓励创新”原则,其发起设立或增资、投资管理、业绩奖励等按照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办法》从引导基金的管理、参股基金设立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基金投资的风险控制、对社会资本和管理机构的激励机制、参股基金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基金的设立、运行、退出全过程进行了规范。目前,省国投集团公司、省公航旅集团公司、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拟设立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先进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新材料、节能环保等6支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基金批准设立后,引导基金将参股3亿元,预计可直接带动社会资本投资12亿元,间接带动社会资本投资75亿元。(记者沈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