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描绘城镇化发展新蓝图

22.12.2014  17:39

  中国兰州网12月22日消息  未来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方向是什么?近日,备受关注的《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已面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未来全省城镇化规划的蓝图已经明晰,到2030年,将建立起以都市圈、都市区等现代城镇簇群为主体形态、“核心突出、特色多元、城乡美丽、功能协调”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新格局;全面建成综合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优势突出、综合承载力强、宜居水平高、文化高度发达民生幸福的现代化富强新甘肃。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省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省域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是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引导本省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指导下层次规划编制的公共政策。我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于2012年12月正式启动,2013年完成了省政府34个部门、中央在甘单位和全省14个市州、30个县(市)的调研座谈工作,2014年5月24日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纲要,2014年8月《纲要》通过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专家组的技术审查,近日完成规划成果,在省政府网站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后,将报请国务院审批。

  据了解,《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紧抓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三大国家战略平台作用,构建了推进甘肃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综合性空间平台,提出了“一廊四轴多中心”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优化了全省城乡居民点体系,明确了省域城乡空间和规模控制要求,确定了城镇化的支撑体系,提出了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明确了空间开发管制要求,制定了分区实施重点指引。为了保障规划的实施,规划还从省际协调、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实施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和建议。

  按照有关报批程序,该《规划》公示期满后将征求到的公众意见和建议统一分类整理,及时组织规划编制单位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后,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后提请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按照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对规划成果修改完善后,由省政府报请国务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