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05.11.2015  09:23
      省政府近日正式批转了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等部门出台的《甘肃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此举旨在建立覆盖全面、稳定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实现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转变、资源从分散到统筹转变、流程从脱节到衔接转变,推动我省机构代码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

根据《方案》要求,我省将建设、维护全省统一代码数据库,对全省现有注册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各级登记管理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时赋予统一代码,赋码后将基本登记信息和后续变更情况及时传送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统一代码数据库、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其他部门共享。同时,要建立统一代码与旧注册登记码的映射关系,对本方案实施前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换发统一代码,逐步完成存量代码和登记证(照)转换。

方案》明确,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为我省现有机构代码转换为统一代码的过渡期。各部门要尽快完成现有代码向统一代码的过渡。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登记管理部门的旧登记证(照)停止使用,全部改为使用登记管理部门发放、以统一代码为编码的新登记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