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招生办发布《通知》 三类考生须填报高考志愿

09.06.2015  12:02

  中国兰州网6月9日消息 近日,省招生办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据悉,报考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考生须填报高考志愿,录取时省招生办将按考生所报志愿对照招生院校拟录取新生名册投放电子档案。

  据了解,职教师资单独招生对象为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甘肃省供销合作社确定的甘肃省财贸学校、甘肃银行学校、甘肃省财政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盲聋哑残疾生单独招生对象为具有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确认的盲聋哑残疾证的考生(不包括四肢残疾等其它残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单独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报考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考生须填报高考志愿,录取时省招生办将按考生所报志愿对照招生院校拟录取新生名册投放电子档案。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考和我省中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录取到其他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