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招录培养89名基层政法干警 适当照顾民族地区考生

28.08.2014  11:04

  原标题:我省招录培养89名基层政法干警

  民族地区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的考生给予适当照顾

   中国甘肃网8月2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朱浩源) 8月27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全省计划招录培养89名基层政法干警。此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址为http://www.rst.gansu.gov.cn。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至8月31日每天8:30—21:00。笔试时间为9月20日至21日,11月中旬前后组织面试。民族地区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适当照顾。

  全省计划招录培养89人

  据了解,此次全省计划招录培养89人。其中,面向退役士兵28人,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59人,面向“四项目”人员2人;法院系统37人,检察院系统15人,公安系统7人、司法行政系统30人;专科生28人(法院系统2人,司法行政系统26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46人(法院系统23人、检察院系统12人、公安系统7人、司法行政系统4人),硕士研究生15人(法院系统12人、检察院系统3人)。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山东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察职业学院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定向培养方向为县(市、区)级政法机关。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期满且未经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甘肃省“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列入专门计划的“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笔试时间9月20日开始

  本次招录培养分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3个层次。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班的,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具体要求以职位资格条件为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四项目”人员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8日至199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8日至199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8日至199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藏族自治州、自治县职位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7年8月28日至199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须现为甘肃省户籍人员。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15日至9月19日每天8:30—21: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为9月20日(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9月21日(教育入学科目笔试)。本次笔试统一在兰州市设置考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一律用汉语作答。10月下旬,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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