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拉网式”检查土鸡产品

19.03.2016  14:21

  中国兰州网3月19日消息 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甘肃天玛生态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天玛)生产的土鸡检出土霉素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一事。3月18日西部商报记者获悉,甘肃省食药监局已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迅速开展市场清查行动,采取“拉网式”检查,不让不合格土鸡产品在市场上流通。甘南州食药监局已进驻企业督导检查,责令停产停业,召回、销毁不合格产品;责成企业将不合格土鸡同批次(生产日期:2015年7月14日)及前、后批次产品送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

   1抽检土霉素检验结论为肉品“不合格”

  据了解,2015年10月1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天津京广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景店抽样检验了甘肃天玛生产、注有“天玛生态”商标,生产日期为2015年7月14日的10袋土鸡样品(650G/袋)。此后,承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称,土霉素检验结果为129μg,高于标准值≤100μg,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注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土霉素属国家允许使用的四环素类广谱抗生素,可预防、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有良好的杀菌作用。但长期食用这些抗生素严重超标的肉制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养殖环节超量使用或未严格执行休药期,可能导致肉类产品残留超标。

   2调查不合格土鸡来自山东聊城

  据介绍,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2015年12月13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即责成甘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进行查处。经核实,甘肃天玛出品的土鸡是委托山东聊城绿亚禽业(集团)福瑞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福瑞康)生产的,该公司贴牌产品使用“天玛生态”注册商标。甘肃天玛(玛曲工厂)不生产鸡肉类产品。山东福瑞康生产的2015年7月14日批次的土鸡共计12件,每件6只,共72只。已销售3只。在收到检验结果通知书后下架27只,销毁库存产品42只。

  2015年12月30日,玛曲县食药监局对甘肃天玛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甘肃天玛委托山东福瑞康生产经营食品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行为违规。2016年1月12日,玛曲县食药监局对甘肃天玛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5万元罚款。

   3措施全省“拉网式”检查不合格土鸡

  3月18日,记者获悉,甘肃省食药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食药监部门迅速开展市场清查行动,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不让不合格土鸡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尤其是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甘南州食药监局,要即时进驻企业督导检查,责令停产停业,召回、销毁不合格产品;责成企业将不合格土鸡同批次(生产日期:2015年7月14日)及前、后批次产品送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甘肃省食药监局同时要求各地适时调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增大生鲜肉、水产品、蔬菜等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首席记者 金奉乾 实习生 李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