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扶贫攻坚行动再添新抓手

01.04.2016  18:16

省委、省政府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委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深入精准落实扶贫开发战略任务。近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等部门加强协作,启动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为全省扶贫攻坚行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添新抓手。

推动乡村旅游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提升贫困地区“造血功能”,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产业扶贫、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动力。为了顺利启动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旅游局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统筹规划。紧紧围绕“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1+17”精准扶贫方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在全省建档立卡的6220个贫困村中,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规划到2020年,扶持约500个具有良好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贫困村,作为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精准施力,因地制宜,确保旅游扶贫取得实效。二是争取国家支持。积极对接国家扶持政策,省发改委会同省旅游局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从国家先期确定的我省464个重点村中,遴选上报了前期工作成熟、具备投资下达条件的75个村,作为我省2016年计划实施的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建设项目,每村补助中央预算内资金100万元。国家发改委审核同意了我省上报项目,将下达中央投资7500万元。三是建立工作机制。为了统筹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的协调发展,省直有关部门将围绕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重点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在政策指导、规划控制、资金引导、市场监管、环境营造等方面的职能,保障乡村旅游富民工程顺利推进。

目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等七部委《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并与省旅游局、省扶贫办等部门协商制定了《甘肃省开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近期将以七部门名义印发实施。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旅游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工程实施和项目建设,对全省乡村旅游富民工程重点村进行动态管理,切实改善旅游村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并与全省扶贫攻坚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等工作更加紧密结合,为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