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始清理违规创建示范活动
10.04.2018 09:51
本文来源: 人民网
4月9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甘肃省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从即日起至年底,甘肃省将面向全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和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等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进行清理整治。
《方案》明确,此次集中清理范围主要包括:全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和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有关社团)开展的,面向各地各部门或者各系统各行业的创建示范活动。上述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团所属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也纳入清理范围。全省各级党组织面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各单位面向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不纳入清理范围。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党中央、国务院或者省委、省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对于创建示范活动,凡是没有依据擅自开展的,或者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劳民伤财的,或者借机收费、变相收费的,一律取消;凡是对象相同、内容相近、标准相似的,一律合并;凡是已完成阶段性目标、与中心工作脱节、推动工作作用不明显、缺乏群众参与的,责令及时退出;凡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责令及时撤销。
《方案》指出,此次集中清理工作分部署安排、自查自纠、汇总审核、公开目录和建立长效机制5个阶段进行,2019年1月以后,甘肃省将建立健全两级审批制度、综合考评机制、动态调整机制等,推动全省各级各类创建示范活动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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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18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