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主体随机抽查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8.03.2016  11:17

   中国兰州网3月18日消息 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拟定的《甘肃省市场主体随机抽查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于日前通过甘肃省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gsfzb.gov.cn/)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4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信函方式邮寄至: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邮政编码:730030。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根据《办法(代拟稿)》,随机抽查运用电子化手段监督管理,全程留痕,责任追溯,抽查结果通过甘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甘肃”网站公示。市场主体抽查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抽取应当公平、公开、透明。抽查单位法制、监察机构应全程参与,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市场主体代表现场监督,或由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对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当场纠正的,依法提出整改要求并依法记录;属于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刘苗苗 张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