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的紧急通知

12.06.2014  16:54

 

各企事业单位:

6月9日,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甘肃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186号)。现就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

甘肃省领军人才的选拔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纳入选拔范围。围绕我省工业产业重点领域和在建各类重大项目,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补充选拔一批在产业发展、工业建设、创新创业等方面起引领和支撑作用的拔尖人才,为我省工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保证。

二、  资格条件

甘肃省领军人才补选条件和人数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根据《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确定。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推荐的领军人才侧重以下几个类别:

(一)重点产业

省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煤化工、先进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五大产业集群和新能源、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五大新兴产业专业技术带头人;并且自2010年以来参与国家级或省级重点课题、项目,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拥有发明专利;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国家级一、二等奖的前三名,或省级一等奖的前三名,二等奖的前两名,三等奖的第一名);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应在46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在建项目、民生工程

在兰州新区建设中有创新性成果和突出贡献的高级专家;我省在建重大项目、各类大型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有突破性创造和技术革新的高级专家。

(三)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直接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一层次。

其他各领域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或行业优秀拔尖人才的,可按选拔程序优先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按2014年5月省人社厅摸底统计范围),年龄可放宽到58周岁(195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  申报要求

(一)  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范围和要求,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由个人填报《甘肃省专家情况登记表》。

2.组织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同行专家评议。

3.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根据领军人才评审补选条件,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审人员。

4.专家评审。按照推荐人选的专业类别,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组织有关专家组,采取专家评议、量化打分等形式进行分类评审并提出补选候选人员名单。

5.组织审定。甘肃省领军人才补选候选人员经有关程序审议确定,并在《甘肃日报》公示后,发文公布并在7月份召开的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上颁发聘书。

(二)  申报材料

      1.个人成果、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主管部门审核。

2.《甘肃省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3.各单位关于推荐候选人情况的报告一份(附《甘肃省领军人才补选候选人信息一览表(2014)》一份,含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请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上下载。

(三)  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23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委组织人事处。按省上时间要求,过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王玲、孙紫岚

联系电话:0931-4609294 4609199

传      真:0931-4609295

 

甘肃省专家情况登记表》(请点击下载)

甘肃省领军人才补选候选人信息一览表(2014)》(请点击下载)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