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须知
根据《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法),小微企业参加互助担保贷款需明确以下事项:
一、接受基金管理办法
凡申请互助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必须接受和执行《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款。
二、准入条件
小微企业申请甘肃银行授信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在甘肃省内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情况正常,企业经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强,盈利能力高,发展前景好,环保达标;
2.新建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应有2年以上同行业从业经验或熟悉本企业经营方向、规划目标和管理制度;
3.企业资信良好,纳税信用评级好,无不良违约记录,具有按期偿付银行信贷资金本息的能力,对信贷资金有可靠的还款来源;
4.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控制人及股东无不良违约记录,个人信誉良好。
三、限制条件
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甘肃银行不接受其授信申请:
1.企业连续3年亏损的;
2.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财务报告的;
3.骗取、套取贷款,用借贷等行为以牟取非法收入的;
4.违反国家规定用银行信用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或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的;
5.投资、生产、经营国家禁止、有损社会公益道德的产品及项目的;
6.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未取得土地、环保、规划等有关部门批准的;
7.在进行重组改制等过程中,未清偿、落实原有债务或对其清偿债务未提供足额担保的;
8.未按期进行企业信息年报公示的;
9.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的;
10.有其它严重违法或危害银行信贷资金安全行为的。
四、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要求的小微企业需向甘肃银行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非“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如未审计则提供企业报表)及最近的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
4.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5.公司章程及企业组织文件;
6.企业最新验资报告;
7.申请人银行流水(含企业对公账户流水、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结算账户流水、企业重要岗位人员个人结算账户流水等);
8.企业上下游合同(含贷款用途证明合同)。
五、办理流程 :(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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