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发现问题打“12331”举报

22.08.2014  11:22

8月21日,甘肃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明确各地要以今年9月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和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甘肃省各级食药监部门首先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重点清理整顿校园周边小卖部、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以及制售早点的餐饮流动摊贩等,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其次,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儿童食品批发商未实行电子追溯管理、不按规定提供“电子一票通”的一律停止批发业务;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未依法或按规定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等法定义务,购入、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或票证不全的食品或原料的食品经营者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第三,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假冒伪劣食品、“三无”过期和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价格明显低廉、感官异常、不按储存条件储存的小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及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通知》还明确,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具体内容要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集中力量在学生秋季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半个月内,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31”投诉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作用,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