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建水权交易市场

08.08.2016  11:36

   甘肃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确定,我省将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为实现确定目标,《方案》提出:我省将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筹措机制,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吸引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PPP方式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确定初始水权:农业初始水权与土地承包权相匹配,权证期限与土地延包期相一致。河西灌溉农业区初始水权确权到用户,中部提水灌区初始水权确权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东南部补充灌溉区确权到村集体;鼓励水权流转,以流域为界,建立水权交易市场,用水权流转提升用水效率和效益。同时,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用水价格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具备条件的实行协商定价。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用水价格,鼓励实行协商定价,也可实行政府定价,具体由各地自行确定。社会资本投入建设的工程,实行协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