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监局“以会代训”通过网络视频进行培训

14.10.2015  11:45
      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后,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七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一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5】73号)要求,省政府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3项,其中涉及全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12项,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调整后做到无缝对接,市州能够及时“接得住,管得好”。省安监局党组决定采取“以会代训”形式,举办网络视频讲座。

      2015年10月13日,专题讲座正式举办,省局有关业务处室人员在省局主会场参加讲座,各市州安监局分管领导和各业务科室人员在分会场参加讲座。培训班由省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总队长乃成龙主持,监管一处处张晓博、四处丁文正、职健处韩树君、人事处翟洪涛分别就非煤矿山、金属冶炼、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特种作业证核发等审批事项进行专题讲座。通过讲座,使市州安监局对下放后的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和要求有了系统的了解和掌握。

      专题讲座结束后,乃成龙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做好衔接工作,各市州安监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政府第89次会议精神以及本市州人民政府工作要求,逐项做好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掌握政策,吃透精神,确保下放后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二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审批”,首先要按照本级政府要求,将审批事项纳入政策大厅,“一个窗口对外”,其次要审核梳理流程,及时公告社会,同时要严格把关,按规定要求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办理质量,提高审批效率。三要严格权限,强化监督,各市州安监局要严格按照确定的放权范围和方式行使行政审批职权,不得超越权限范围和方式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随意再次下放省局已经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省局各有关处室要加强监督指导,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下放后的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四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这次简政放权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安监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