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委会出台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06.05.2015  17:32
甘肃省安委会出台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为促进企业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褒奖和失信惩戒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近期,甘肃省安委会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重点范围是: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等高危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全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机场、航空等重点行业(领域)所有企业;机械制造、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粮食、涉爆粉尘、物流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建设储存单位;可容纳50人以上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具体由各地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分类管理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

      《方案》明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五项制度、一个机制,“五项制度”就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一个机制”就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