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摘录

11.06.2015  12:12

前三年集中攻坚,每年稳定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其中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后三年巩固提高,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实现脱贫;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摘自《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