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甘肃省委员会建议——提升法律援助立法层次

29.01.2015  17:56

  中国甘肃网1月29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记者 李双红 首席记者 何明霞)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甘肃省的法律援助工作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政协甘肃省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民革甘肃省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完善我省法律援助制度的提案》。

  提案称,甘肃省于1999年3月25日组建成立了甘肃省法律援助中心;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但法律援助的案件类型存在局限性,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范围过窄;法律援助的立法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时,在法律层面,未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援助法对法律援助制度进行详尽的规定;法律援助部门与相关部门也缺乏协调配合机制,承办案件积极性不高。

  提案建议,甘肃省相关部门应向国家有关方面积极呼吁,在法律援助实践的基础上,提升法律援助立法层次,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及配套的法律法规,使之更好地发挥实际效用。同时,加强法律援助人员队伍建设,扩充法律援助人员参与范围,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法律援助机构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