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公开遴选会计公告

02.12.2014  10:58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公开遴选会计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省委办公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及数量

  省委办公厅机关及所属单位会计7名。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辖区内的省市区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具有全日制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有从业资格证;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截止2014年11月1日)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2月6日—7日(上午8:30—下午6:00)。

  2.报名地点:宁卧庄宾馆8号楼2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1)《省委办公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中国兰州网下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4)3年以上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审核盖章);(5)党员身份证明;(6)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按照公开遴选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遴选计划视情减少。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会计业务能力等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①12月13日上午9:00—11:00,综合能力测试;

  ②12月13日下午3:00—5:00,会计业务能力测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会计业务能力测试成绩×50%。

  5.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长为10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统计并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2.体检工作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省委办公厅派出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资格进行复核审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省委办公厅厅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公示。

  (七)调动

  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省委办公厅机关纪委0931—8288139

  联系电话:0931—8288138 (传真) 8288910

  联系人:孙黎明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2014年12月1日

      甘肃省委办公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