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大病医疗救助有哪些 记者为您细心盘点

09.10.2015  11:42

    原标题:看!政府大病医疗救助有哪些 本报记者为您细心盘点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千万民生,关系着千万家庭的健康幸福。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甘肃省连续出台了多项卫生惠民政策,记者就这些卫生救助政策进行了盘点,以方便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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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增至五十种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联合发文,调整并新增了部分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使我省纳入新农合重点保障的重大疾病达到50种。

    50种重大疾病具体为:急性早幼粒白血病(包括儿童低危、高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单纯性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中重度传导性神经性耳聋(听觉植入,听力重建)、乳腺肿瘤、宫颈肿瘤、重性精神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肺部肿瘤、食道肿瘤、胃部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和脑出血、结肠肿瘤、直肠肿瘤、儿童脑瘫、肝肿瘤、胰腺肿瘤、恶性淋巴瘤、胆囊及胆管恶性肿瘤、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肝硬化(失代偿期)、急性重症胰腺炎、甲状腺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脑肿瘤、前列腺肿瘤、骨与软组织恶性肿瘤、子宫内膜恶性肿瘤、先天性心脏病(成人)、膀胱肿瘤、主动脉夹层和主动脉瘤、单侧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和/或合并肺栓塞、极低出生体重儿、超极低出生体重儿、重症肺炎、休克、儿童哮喘持续状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重度)、产后出血、胎盘植入及完全性前置胎盘、急或慢性肾功能衰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肾脏肿瘤(四级手术)、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人工关节置换术、病毒性脑炎(重症)、化脓性脑膜炎(重症)、耳鼻咽喉及头颈部恶性肿瘤(四级手术)、肾上腺肿瘤、新生儿先天性消化道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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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核病患者免费检查治疗

    从2003年起,甘肃省政府为结核病患者提供制定了免费治疗政策。包括: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就诊时,可免费拍摄X线胸片1张,查3份痰涂片;肺结核患者接受国家统一的抗结核治疗方案治疗,免费使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等抗结核药物;肺结核患者在治疗2个月末、5个月末、治疗结束月末时,可免费接受痰涂片检查;在免费治疗期间,享受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提供的督导管理和健康教育。据介绍,目前政府对结核病涂阳(痰涂片中查出结合杆菌)病人、重症或初治的涂阴(痰涂片无结合杆菌)结核病人进行免费检查及治疗。具体实施医疗机构是县(区)级疾控中心或结核病防治部门。

    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由原卫生部、财政部和中国残联共同牵头,计划在3年时间里,对全国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并为100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根据国家规划方案,甘肃省目前已经对全省2万余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均可到辖区残联开具证明,患者持贫困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在定点医院实施白内障手术,可获得由国家补助的800元/人的手术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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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滋病感染者可享受“四免一关怀”政策

    对艾滋病感染者,国家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

    “四免”分别是:(1)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可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传染病医院或设有传染病区(科)的综合医院服用免费的抗病毒药物,接受抗病毒治疗;(2)所有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和病毒检测的人员,都可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等机构,得到免费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3)对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由当地承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的医院提供健康咨询、产前指导和分娩服务,及时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和婴儿检测试剂;(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经费,开展艾滋病遗孤的心理康复,为其提供免费义务教育。

    目前,甘肃省86个县(区)均已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工作,共设VCT检测站217个;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12个市(州)43个县(区),共建立抗病毒治疗点47家,其中30家设立在疾控中心,17家设立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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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

    从2014年12月底开始,甘肃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保障对象为全省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所有参保(合)人员,凡是本年度内个人住院自负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的患者,均可纳入大病保险范围,报销额度分段按比例递增,上不封顶。

    按照规定,城乡参保参合居民按人均年30元标准统筹大病医疗保险资金,从现有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资金中直接划转,不再额外向个人收取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城乡居民按照“统一筹资标准、统一报销比例、统一实施方案”原则,享受平等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对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以超过5000元部分为补偿基数,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万元-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万元-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报销额度上不封顶。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属于民政救助对象或者累计住院自负费用仍然较高的,还可以继续申请民政部门给予大病医疗救助。 (首席记者田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