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引领行动”的通知

13.04.2016  12:00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63号)和《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甘政办发〔2015〕161号)要求,增强广大青年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果,培养造就一大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发挥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促进我省人才优势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决定开展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引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创新创业·点亮青春

二、参加对象   

全省高校在校生及2010年以来的毕业生。

三、主要内容

1、征集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案例;

2、举行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引领行动启动仪式;

3、大众评选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

4、举行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颁奖晚会;

5、举办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典型事迹巡回报告会;

6、汇编《“双创”之星—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风采录》。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引领行动,切实加强对“双创”之星的遴选、推广和组织领导,确保引领行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要成立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教务、学工、招就、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参与,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引领行动。

2、认真推选,严格把关。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引领行动活动方案》的要求,广泛推选,深入挖掘,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切实把最优秀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推荐上来。严禁弄虚作假,防止事实不准,自觉维护推选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典型事迹,自主开展各种形式的选树推广活动,努力增强本次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将根据活动组织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单位。

附: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引领行动活动方案

                                   

                                                  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

                                                    2016年4月12日

 

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引领行动活动方案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大学生创新创业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63号)和《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甘政办发〔2015〕161号)要求,增强广大青年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果,发挥大学生在创新创业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全省高校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推动我省人才优势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决定开展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引领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选树推广宣传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促进高校大学生激发创新创业梦想,增强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努力营造创新无限、创业青春、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舆论生态和社会氛围,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3341”项目建设工程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推荐范围

各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推荐本校在创新创业行动中涌现出的大学生先进典型(包括团队和个人,团队以队长名义申报,注明团队成员)。具体推荐对象包括:在校大学生,其自主创新创业成果获得各级各类奖励,或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典型事迹对在校大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2010年以来毕业的大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成功自主创新创业,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典型事迹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三、活动程序

1、组织动员,遴选推荐(2016年4月1日—5月10日)。各高校推选符合条件的“双创”之星候选人,填写申报表(附件1),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定在3000字以内)、制作视频短片(时长为90秒)、选报相关照片(大小在500-550KB之间的5寸生活照1张、创业相关照片3-5张),于2016年4月31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邮寄地址:兰州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邮编730070)。每校推荐不超过5人。

2、材料审核,确定提名(2016年5月10日—20日)。组委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推委会,评选出50名“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提名奖”获奖者。

3、正式启动,发布名单(2015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行“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引领行动”启动仪式。

4、广泛宣传,大众评选(2016年6月20日—9月底)。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甘肃电视台、兰州电视台、省教育厅网站等媒体宣传50名“提名奖”获得者创新创业事迹。在中国甘肃高校传媒联盟微信公号(gsgxcmlm)设立投票平台,开展投票活动。

5、终审评定,颁奖晚会(2015年10月中旬)。在大众投票结果基础上,由推委会、组委会联合,最终评选10名“甘肃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召开颁奖晚会。

6、巡回报告,典型推广(2016年10月下旬开始)。在省内各高校开展“创新创业·点亮青春---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典型事迹巡讲活动,汇编《“双创”之星—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风采录》。

四、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甘肃省教育厅(高校工委)主办,兰州交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承办。中国青年报、甘肃电视台、兰州电视台为媒体合作伙伴,邀请中央、省市其他新闻媒体共同参与。为保证本次活动有序有效开展,设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宣教处,负责活动策划、组织协调等工作。邀请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省内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推委会,负责推选、评审工作。

联系人:

兰州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李景韬(0931)4955587,赵金平15117195668;

兰州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刘正帅(0931)5252862,杨明鑫13893272979;

省教育厅(高校工委):邓    伟,车一博(0931)8283908。 

附件: 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候选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