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日前出台。提出,到2016年,全省入社农户达到总农户数的40%以上,入社成员收入比当地同类型农户收入高出25%以上;各级示范社达到5000家以上,其中省级示范社1000家以上。到2020年,全省入社农户达到总农户数的60%以上,各级示范社达到10000家以上。
为此,《意见》提出,我省将实施示范社创建行动。围绕提升农民合作社运行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创建一批产权明晰、章程具体可行、“三会”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收益分配合理、运行机制良好的示范社。
我省将创新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鼓励同业农民合作社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农民合作社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联合社,提高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引导农民以各类承包经营权、资产、资金、技术等多种生产要素作价入股建立农民股份合作社。
为提升农民合作社加工销售能力,我省将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农民合作社注册商标;扶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和“农校对接”,进行冷链系统和加工能力建设。并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
我省还将加强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创办农民合作社,对大学生创办的农民合作社优先给予扶持,吸引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民合作社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业务培训,着力培养懂法律、善经营、会管理、有热情的带头人和懂制度、会理财、精核算的财会人员。(记者 孙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