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多部门联动推动“58条措施”落地

28.02.2019  15:21

        2月27日,甘肃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如何推动《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真正落地进行了发布。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陶英平发布称,自“58条措施”发布后,省工信厅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动落地。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有效降低中小企业政策制定、协调、落实的制度和时间成本。同时,工信厅将督导各级政府部门建立联系中小企业台账,明确相关负责人员,开展走访企业、解决问题、宣贯政策等活动,营造“”“”新型政商关系。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肖建胜表示,自《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努力优化发展环境,建立了“月报表、季分析研判及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切实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服务全省非公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截至今年1月,全省非公市场主体累计达到156.79万户,新增非公市场主体1.99万户,同比增长25.87%。其中,新增私营企业0.49万户,同比增长0.9%。下一步,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形式,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切实打破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全面梳理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对政策明确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收,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于海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局、证监局、发改委、财政厅、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从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货币政策支持等14个方面提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具体措施。下一步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举措有,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可转债、绿色债券,有序拓宽融资渠道;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对于纳税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引入“税务  担保  银行”联动机制,需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应积极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且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着力降低融资担保业务收费标准;鼓励和引导中小微企业开展互联互保,建立企业、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银行、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等多方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大力推进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发放。同时,简化贷款流程,及时足额发放贷款,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利率在国家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设立省级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续贷转贷业务产品进行有机结合,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续贷转贷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副局长师学礼发布时称,甘肃税务系统紧紧围绕省上制定的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58条措施”,采取“上门辅导”的形式,广泛宣传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切实做到家喻户晓,确保广大纳税人“应知尽知”;各级税务机关都成立了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建立了减税降负政策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广大纳税人“应享尽享”;先后两批总共推出9类175项纳税人办税“最多跑一次”和400多项“不来即享”举措,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纳税人充分享受各项减免税政策;通过“银税互动”平台着力解决一些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记者 胡旺弟 实习生 杨雯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