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乡低保今年继续提高标准
中国兰州网1月12日消息 1月11日,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省民政厅将提请省委省政府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同时,我省将制定并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性文件;协调制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等政策性文件。
去年城市低保月人均达380元
2015年,我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0%、达到38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达到328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1%、达到2434元/年,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1%、达到129元;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40%、达到3514元。在此基础上,提高了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使全省136.9万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全部实现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建成城乡日间照料中心1419个,新增床位1.34万张。
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今年,我省补助水平将持续提高。按照低保线与扶贫线保持一致的要求,制定低保标准量化调整办法,建立低保标准与居民消费支出挂钩机制,提请省委省政府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尤其是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使其实现“政策性脱贫”。困难群众要应保尽保,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凡符合农村低保三、四类条件的应纳入低保范围。
制定并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性文件
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我省将在今年优先发展居家养老,省民政厅将实施中央专项福彩公益金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推动建立居家养老购买服务制度,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拓展服务项目和范围,扶持为老服务企业和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养老”行动,年内力争省级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云平台,市州建成信息服务平台,部分4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成网络分中心。支持建设不少于1000个的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和一定数量的五保家园。
协调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方面,协调制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等政策文件;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另外,加快县级殡仪馆(火葬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安放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殡葬服务救助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