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甘肃省因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77亿元

24.07.2014  11:41

    今年上半年,甘肃省先后发生干旱、低温冷冻、雪灾、洪涝、风雹等多种自然灾害,共造成全省14个市(州)、78个县(市、区)的774.06万人次受灾,因灾遇难4人,失踪1人,饮水困难6.82万人;紧急转移安置29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74.75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31.22千公顷;因灾倒塌房屋530间,严重损坏房屋1117间,一般损坏房屋1500间;直接经济损失46.77亿元。这是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的。

    据气象部门预测,下半年汛期甘肃省偏南地方降水有偏多趋势,初秋9月全省大部分地方降水偏多,发生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的风险依然很高。同时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河东大部分地方有伏旱发生。因此,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督促民政灾害信息员配合涉灾部门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高应对极端天气事件和突发重大灾害的能力,尤其对滑坡、塌方、泥石流多发地段,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及早采取防范措施,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市级民政部门要在灾害发生4小时内通过系统报灾,并及时通过电话告知省厅(救灾值班电话0931-8790229);特别对造成人员死亡失踪、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经济损失重大的自然灾害,市级民政部门要立即向省厅报告,最晚不得迟于灾后2小时;灾情严重时,县级民政部门在向市州上报灾情的同时向省厅报告。(记者朱浩源实习生王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