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启动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

28.03.2016  11:05

3月25日,甘肃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省纪委、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启动扶贫领域“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专项行动,要求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驾护航。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杨子兴主持会议。

张晓兰指出,这次启动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就是要集中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解决群众身边的“蝇贪”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扶贫开发政策带来的实际效果。

开展专项行动,必须奔着问题去,组织力量集中查找、纠正和解决问题。据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王建太介绍,这次专项行动列出了需要重点解决的10类突出问题。

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是解决5类作风方面问题,包括基础数据采录、情况核查不认真,工作不扎实,优亲厚友,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的问题;项目审核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不报告、不纠正,扶贫内容、扶贫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慢、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办事不公,请客送礼、暗箱操作,脱贫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扶贫考核不客观等问题。

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方面,重点是解决5类贪腐方面问题,包括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私存私放扶贫资金等问题;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修建楼堂馆所、投资牟利,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多头、重复、虚报项目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问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抢占掠夺,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扶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据了解,在3月22日下发的《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通知》中,甘肃省明确扶贫开发重点县县委书记负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县长对资金规范运行、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负责。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县(市、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负主体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扶贫资金使用负监督责任。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扶贫部门还将向社会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引导群众通过“12388”、“12317”、“一键通”、“人人拍”等举报平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张晓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督促和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要严明纪律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要推进源头治理,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制度机制;要强化责任追究,持续形成震慑,以工作的实际成效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张晓兰强调,对扶贫领域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既要倒查追究党委、纪委是否履行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尽到了监管职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如果哪个地区、哪个部门、哪个党员干部,发现问题不报告,捂着问题不查处,就会成为被问责的对象。

省扶贫办、省财政厅、武威市、平凉市负责同志作了大会发言。





(供稿:刁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