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社会化现场会要求

29.10.2014  17:24

   努力实现“一升一降”戒毒目标

   中国甘肃网10月29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记者 王刚)近日,甘肃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社会化现场会在酒泉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及有关禁毒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今年全系统开展出所人员跟踪服务工作,参观学习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与酒泉市肃州区禁毒办合作开展戒毒工作社会化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的方法途径和措施。

  省司法厅副巡视员、省戒毒管理局局长韩全利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禁毒办副主任史文邦代表省禁毒办作了讲话。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牛兴全发表了题为《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社会化实现“一升一降”戒毒工作目标》的书面讲话。讲话强调,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深刻认识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的重要意义。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全面落实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的各项举措。加强领导,提供保障,确保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顺利运行。

  韩全利介绍了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系统开展戒毒工作社会化的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全系统共移交出所人员档案638份,发放爱心服务指导联系卡638张,开展家庭走访112次、电话回访547次,开展团体心理咨询21次、个体心理辅导33次,出所无缝对接率达100%。精心组织开展社区禁毒专干培训工作。组织编写了培训教材,举办社区禁毒专干培训班20场,累计培训专干、禁毒志愿者2173名。

  韩全利指出,根据省司法厅和省戒毒管理局的安排部署,在酒泉市禁毒部门的协调帮助下,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开拓创新,充分利用所内外戒毒资源,探索建立戒毒场所、禁毒部门、戒毒出所人员、戒毒人员亲属、社区戒毒机构相结合的“五位一体”后续照管机制,初步形成了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康复模式无缝对接、协调配合的社会化戒毒工作体系。

  韩全利要求,戒毒工作社会化的发展趋势需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在省禁毒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落实“四个无缝对接”,与公安、地方司法行政、社区等部门共同为戒毒人员打造后续照管平台,营造更加纯净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戒毒工作水平,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要在转变所内教育上下功夫。加强社会认知教育和社会适应训练,强化劳动教育作用,增强自我戒毒信心。要在强化出所帮教上下功夫。向出所人员发放“跟踪联系服务卡”进行救济、法援、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加强对出所人员的心理辅导,完善出所人员跟踪信息系统,充分发挥戒毒热线和戒毒网络服务站的作用,对出所人员进行全方位、专业化的戒毒咨询。要在完善家庭帮教上下功夫。坚持定期回访,主动修善戒毒人员的家庭关系,协助家庭制定个人防复吸计划。要在健全社会支持系统上下功夫。要加强与公安禁毒、司法戒毒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做到“四个无缝对接”,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所院共建”合作关系,借助社会医疗力量对重大疾病、精神异常的出所人员会诊治疗。

  史文邦指出,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是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禁毒工作的创新之举。司法行政系统主动作为,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初显成效。省司法厅、省戒毒管理局部署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戒毒工作社会化进行试点,在酒泉市禁毒部门的配合下,设立了戒毒指导服务站,建立了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基地,公布了服务热线电话,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戒毒所内举办就业推介会等。通过试点,公安禁毒部门与司法行政戒毒部门的衔接更加紧密,出所人员后续接管措施落实更加到位,为吸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起到重要作用,司法戒毒部门主动作为的成效显现。

  史文邦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协调配合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展工作,确保司法戒毒工作社会化顺利推进。各地禁毒办要加强与各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协调联络,建立联络机制和定期协商交流制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戒毒所要深入社区、家庭对出所人员进行回访和复吸风险评估,适时开展心理咨询,加强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落实后续帮教措施。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酒泉市肃州区水三社区美沙酮健康门诊部、西文化街社区工作服务站、酒泉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观看了省三所在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试点的纪实片。各戒毒所汇报了出所人员跟踪服务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省三所介绍开展戒毒工作社会化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酒泉市肃州区禁毒办介绍了帮助支持省三所开展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