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布诚信“红黑榜”名单和惩戒措施

23.06.2015  11:51

  原标题:共筑诚信 德润陇原

  甘肃省诚信“红黑榜”名单和惩戒措施

  (2015年第一次发布)

   中国甘肃网6月23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6月19日,甘肃省文明办组织协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信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举办“共筑诚信·德润陇原”甘肃省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兰州金盛新型管道设备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列入“黑榜”名单,天水锻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进入“红榜”名单。

  黑榜名单及惩戒措施(共42家单位)

  1.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榜名单及惩戒措施

  兰州金盛新型管道设备有限公司

  甘肃敦煌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酒泉)

  甘肃鸿波塑业管材供销有限公司(兰州)

  庆阳市西峰兴盈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高台县润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武威市赛诺农业有限公司

  甘肃五洲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兰州)

  定西市陇海乳品有限公司

  张掖市光宇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嘉峪关市浩瀚工贸有限公司

  甘肃万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州)

  甘肃国鼎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白银)

  兰州好为尔爱德现代牛业发展有限公司

  兰州家缘物业有限公司

  兰州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鑫博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兰州)

  嘉峪关市嘉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白银市新华水泥有限公司

  甘肃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

  甘肃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

  甘肃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

  嘉峪关市海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平凉市金星养殖生态有限公司

  甘肃淼鑫佳运矿业有限公司(兰州)

  兰州玛雅绿化科技有限公司

  张掖市飞龙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靖远鸿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原因:均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惩戒措施:

  (1)对上述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上座位,禁止在星级以上酒店、餐馆、娱乐场所消费。

  (2)将上述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行为,作为不良记录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信用系统以及发改、财政、税务、国土、房产、海关等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限制其开办新公司和投资入股,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限制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

  (3)对违反禁令高消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单位处以100万元以下、对个人10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和全国人大关于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立法解释的规定,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2.甘肃省质监局质量违法企业黑榜名单及惩戒措施

  兰州高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原因:生产、销售的石油液化气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二甲醚。

  兰州陕西宝粤物资有限公司

  原因:销售冒用厂名、厂址钢材。

  酒泉祁茂农资批发中心

  原因:制造销售假冒化肥。

  惩戒措施:

  (1)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2)采取罚款、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3)根据违法事实和情节,触犯刑法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兰州高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兰州陕西宝粤物资有限公司、酒泉祁茂农资批发中心的违法事实已移送公安机关。

  (4)不受理纳入黑榜名单的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任何评先选优等表彰申请。

  3.甘肃省地税局地方税收诚信纳税黑榜名单及惩戒措施

  张掖市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因:漏缴税款,数额较大,不履行纳税义务。

  临泽县启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原因:长期欠缴税款,数额较大,多次催缴仍不履行纳税义务。

  临潭县星祥综合农贸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原因:未按规定期限履行税款缴纳、代扣代缴义务,拖欠达一年以上。

  迭部县菩提伽耶餐饮休闲会所

  原因:长期不履行纳税义务。

  甘肃顺鑫氧气乙炔厂(嘉峪关)

  原因:长期欠缴税款,数额较大,多次催缴仍不履行纳税义务。

  嘉峪关市海强商贸有限公司

  原因:长期欠缴税款,数额较大,多次催缴仍不履行纳税义务。

  高台县宏瑞建筑有限公司

  原因:长期欠缴税款,数额较大,多次催缴仍不履行纳税义务。

  山丹县皇潮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原因:虚开发票,偷逃税款数额较大。

  张掖市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因:长期欠缴税款,数额较大,多次催缴仍不履行纳税义务。

  惩戒措施: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出现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等偷税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黑榜企业名单及惩戒措施

  兰州怡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原因:隐瞒销售收入。

  渭源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原因: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武威市元新电器电梯有限公司

  原因:隐瞒销售收入。

  惩戒措施:

  (1)依法追缴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

  (2)依法对纳税人处以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从纳税人滞纳税款之日起,依法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继续加大“黑榜”纳税人信息曝光力度,对“黑榜”纳税人日常经营活动重点监控,进一步完善“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制度体系。

  发布红黑榜单位投诉举报电话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投诉举报电话:

  0931—2839209

  甘肃省工信委投诉举报电话:

  0931—4609212

  甘肃省质监局投诉举报电话:

  0931—12365

  甘肃省地税局投诉举报电话:

  0931—8872187

  甘肃省国税局投诉举报电话:

  0931—882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