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双减”政策再升级
原标题:我省“双减”政策再升级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妥善解决教师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课后服务经费不作为次年
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措施》提出,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
《措施》提出, 改进教学管理。学校要优化教学过程管理,完善教学程序和规范,推进落实作业、手机、读物、睡眠、体质等五项管理全覆盖,加强对作业设计、来源、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环节的统筹管理,分类压减,明确作业总量和时长,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提高作业、教学质量。要关心关爱教师,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妥善解决教师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不得通过家长给学生布置
或变相布置作业
《措施》强调,严明教学纪律。学校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通过家长给学生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不得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措施》提出,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或以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严格以学定考,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
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措施》要求,学校要从实际出发,高质量开展课后服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采取重新编班、教师AB角轮班制等方式,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等活动。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辅导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积极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
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措施》指出,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职业行为,做到为人师表,不得向学生推荐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补课、私自组织学生有偿补课。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教师要积极主动参加课后服务,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