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印发改进政绩考核工作《意见》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经省委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进政绩考核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以德为先的导向、改进作风的导向、促进科学发展的导向,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突出科学发展导向,把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评价干部的主要依据,在全省形成靠实干评价干部、凭实绩使用干部的鲜明导向。政绩考核要看全面工作,既注重考核发展速度,又注重考核发展方式、发展质量;既注重考核经济建设情况,又注重考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别是维护稳定、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既注重考核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又注重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分类指导,注重把握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不同部门工作实际、不同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责要求,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在推动科学发展方面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切实增强科学性和针对性。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突出考核重点,坚持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凸显和树立好干部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客观准确评价干部。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优化考核程序,着力构建措施科学、考准考实、简便管用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要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动态考评制度,把督查、考核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考准考实政绩。要建立健全综合评价制度,力求考核评价更加客观、全面、真实、准确。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拔使用和调整干部,要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要探索建立对违背科学发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离任责任审计,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精简各类专项业务工作考核,取消名目繁多、导向不正确的考核,防止考核过多过滥、“一票否决”泛化和基层迎考迎评负担沉重的现象。要抓紧清理和调整本地区本单位的考核评价指标,废止不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的制度规定,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同时修订印发了《甘肃省市(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甘肃省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甘肃省省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科学发展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甘肃省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科学发展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甘肃省县(市、区)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办法》《甘肃省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业绩平时考核办法》和《甘肃省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业绩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办法》7个考核办法。(记者白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