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02.07.2014  21:01
关于开展2014年甘肃省重大疾病调查课题研究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甘肃省重大疾病研究项目旨在针对我省城乡人群中流行范围广、健康危害性大、干预措施效果肯定的主要慢性非传染疾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探索各种疾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及其主要危险因素,为因地制宜地制定慢性病防控策略和措施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2013年,省卫生计生委启动了“甘肃省重大疾病调查研究系列项目”,  对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终末期肾衰和白血病等五种慢性病(症)在全省的发病现状及危险因素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今年我省选择骨质疏松等17种慢性非传染疾病广泛征求了社会民众的意见,并经专家论证分析和遴选,将骨质疏松、妇女乳腺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痛风和青少年近视等5种大病(症)确定为2014年专题研究的疾病种类。现将重大疾病研究项目招标的相关事宜予以公告,请各单位按要求积极申报。

专此通知。

 

附件:2014年甘肃省重大疾病调查研究课题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6月20日

附件

 

2014年甘肃省重大疾病调查研究

课题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201401甘肃城乡居民骨质疏松症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治对策研究

201402甘肃城乡妇女乳腺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治对策研究

201403甘肃省城乡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治对策研究

201404甘肃省城乡居民痛风病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治对策研究

201405甘肃省城乡青少年近视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控对策研究

以上统称为2014年5种大病(症)。

二、研究目标

(一)应用流行病学方法探明2014年5种大病(症)在甘肃省城乡居民中的流行特征。

(二)摸清2014年5种大病(症)在甘肃省城乡居民中的主要危险因素。

(三)针对流行病学特征提出政策建议,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依据。

(四)具体目标要求。

1.  甘肃城乡妇女乳腺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目标人群为全省20岁以上60岁以下妇女,甘肃省城乡青少年近视流行病学调查目标人群为7~18岁城乡居民,其余3种大病的目标人群均为30岁以上城乡居民。

2.掌握2014年5种大病(症)的患病率及流行特征。样本量应计算准确科学,抽样方法合理,具有代表性(均衡性)。患病率必须能够反映我省的实际患病水平。

3.  从环境、社会和个人等多层面上,深层次地探讨不同因素及不同因素间相互作用的风险。要求统计方法适宜,混杂因素控制合理。

4.基于上述的研究,提出具体、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

三、研究期限与资助金额

每个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必须完成研究报告,并提交省卫生计生委。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并鼓励承担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四、申报单位和申请人条件

研究项目按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甘肃省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的省级及以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学会/协会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运行机制和研究条件,并能够按照项目管理规定提供配套资金。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第一申请人所在单位。鼓励跨行业、跨学科联合申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者需要明确申报单位和第一申请人,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和牵头单位须为同一单位,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合作单位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2014年5种大病(症)研究项目的具体知识产权归属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研究项目第一、二申请人必须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究工作,原则上第一申请人应该是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团队开拓创新,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且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四)研究项目组成员必须达到3人以上,研究人员组成中至少有1名领军人才或2名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五)申报单位可选择2014年5种大病(症)的一个或多个病种进行申报,禁止本单位的多个课题组申报同一个研究项目。

五、申报要求

(一)研究项目须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原则上最小样本量不得少于目标人群的1‰,且应充分考虑省内各地区城乡居民分布和不同民族的人口构成特点。

(二)统计学方法的选择须在统计学专家的指导下完成,分布特征采用描述性统计学方法,危险因素分析需同时采用单因素和多因素多元回归分析方法。

(三)不仅要有严密的课题设计、调研过程和结果分析等重点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而且要有项目研究全程的质量控制措施,切实要保证数据资料的可靠性。

(四)必须充分查阅上述五种相应疾病的国内外文献,把握相关学术研究和干预领域的前沿,科学设计项目研究计划,充分论证研究方案的可行性。

(五)申报项目研究团队中应有不同学历结构、临床与公卫等相关专业人员,并且职称层次构成合理,能够胜任项目研究。

(六)已承担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和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立项科研项目,但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得申报2014年5种大病(症)研究项目。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牵头承担一项研究项目。

(七)研究项目名称及研究方向、目标不得自行改动。凡不符合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者一律不予受理。

(八)提供配套经费者优先中标。

六、申报程序

(一)研究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各单位可点击进入加挂在“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网站”首页右侧的“甘肃卫生科教管理平台”,然后根据《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账号表》分配的账号,登录“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并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申报。登录系统的密码与2013年相同,本次登录后可以进行修改和重设,但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外泄。

(二)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并与所提供的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7份上报,不得另加封面或塑壳。其中的1份《申请书》所附的《查新检索证明》必须是原件,且项目第一申请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标注“原件”字样。

(三)《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查新报告(2014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项目第一申请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前4位申请人与本项目相关的论文、科技奖励证书和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开展研究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申报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研究项目评审后申报书纸质材料不再退回,请申请人自行保存底稿。

七、申报时限

自2014年6月20日起开始申报,至2014年7月1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高    翔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李东强

联系电话:(0931)4818062    4818167 

联系地址:兰州市白银路220号

邮        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