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技术评审顺利完成

19.04.2016  11:55

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部署和要求,同时依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省环保厅完成了《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初稿,为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按照《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省环保厅于4月6日组织召开《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专家评审会,邀请环保部、中国环境规划院、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省经济研究院的9名专家学者,及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省农牧厅、省统计局有关领导对《规划》进行审核论证。

十三五”时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决策部署,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期,是推进全省转型发展、加快扶贫攻坚、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的攻坚期,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和重要机遇。《规划》是未来五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是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重要依据;是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的落实;是促进我省经济保持中高速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和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基础支撑。

与会专家和部门代表认为,《规划》在总结我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风险挑战,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统筹谋划“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对我省“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规划》编制资料可靠,框架清晰、结构合理,可实施性强,充分体现了甘肃省的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特色,较好地反映了甘肃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及趋势,具有系统性和前瞻性。《规划》总体符合国家要求,符合甘肃省实际情况,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作为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报请省政府批复。

省环保厅张政民副厅长参加并主持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张厅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真汲取专家的意见建议,尽快修改完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衔接相关省直部门,精准合理分解分解部门落实规划的指标任务;三是加强同环保部及省政府汇报沟通,及时对接相关指标目标,修改完成后向省政府报批。

省环保厅相关处室及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