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展望
随着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大家对农产品、食品的要求逐渐由“吃得饱”转变为“吃得好”。在这个消费快速升级的时期,绿色、安全、放心,已成为市场对农产品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十二五”期间,我省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手抓执法监管,5年间,全省蔬菜检测平均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畜禽产品和水产品检测平均合格率保持在100%,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力保障了我省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但同时,本省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农业标准化水平不高,控药、控肥、控添加剂等标准化生产措施上难度比较大,农兽药残留超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仍然存在。如何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兼顾质量和效益,走质量兴农之路,不仅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而且事关我省在“十三五”时期农业发展全局。
为此,本省制订了到2020年的一系列目标: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显著增强,“三品一标”农产品年增长速度达到6%,产品总数达到20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基本建立等。如何才能实现这些目标呢?
抓手: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
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内外现代农业发展的实践表明,推进农业标准化有利于促进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经营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有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十二五”时期,我省累计发布农业地方标准1800余项,其中无公害、绿色等农产品地方标准600多项,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大宗、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累计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农产品1500多个,“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规模占全省食用农产品生产总规模的45%,有力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食用农产品品质提升。
“‘十三五’时期,我们要新制修订先进实用的农业标准400项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年增长速度达到6%,产品总数达到2000个。”省农牧厅质监处处长马福祥介绍,“要实现这些目标,需要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推广,推进‘三品一标’发展。”
具体而言,“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加快推进产品品质、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环境条件等农业地方标准的清理和修订,新制修订以大宗、优势、特色农作物为主的农业标准400余项,基本建成我省现代农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尤其是外向型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规模生产主体制定质量安全内控制度,基本实现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
“我们还要以蔬菜、水果等我省大宗、优势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示范创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示范乡(镇)、示范场(企业、合作社),推动全省‘菜篮子’大县的规模种养基地全程按标生产。”马福祥补充道,“这样就可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示范园(区)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方式发展规模经营,建立质量安全联盟,带动千家万户走上规范安全生产轨道。”
为推进全省“三品一标”产业在数量、规模和质量上有新的提高。我省将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前提下,逐步扩大无公害农产品总量规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保持适度发展有机农产品;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进程,确保地域优势、品质特色和品牌价值,把“三品一标”打造成我省农产品知名品牌。同时,强化对“三品一标”的证后监管,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使“三品一标”成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名片。
保障:源头防控与追溯管理相结合
发展工业的经验证明,要确保产品质量,一方面要加强生产环节监控,从源头上防治质量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另一方面在流通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筑起质量安全的“防火墙”。遵循这一思路,我省在质量兴农方面,将采取源头防控与追溯管理相结合,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等措施。
“加强源头管控主要包括加强产地环境监管,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制度,落实生产经营诚信档案、购销台账管理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依法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严格规范兽药经营。”马福祥说,“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问题,督促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实现农业绿色发展。”
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方面,我省提出了推进平台建设、实施追溯管理、探索智慧监管等策略。
为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我省将按照“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理念,拓宽追溯信息平台应用,扩充监测、执法、舆情、应急等业务模块,建设高度开放、覆盖全省、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服务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编码标识、信息采集、平台运行、数据格式、接口规范等关键技术标准和主体管理、追溯赋码、索证索票等追溯管理制度,确保与国家追溯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实现追溯体系上下贯通,数据融合,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核心功能,优化追溯信息平台运行机制,提升追溯信息平台功能。
关于追溯管理,我省“十三五”时期会优先将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以及农业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示范基地纳入追溯管理,逐步将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平台,逐步扩大追溯的范围;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企业内部运行的追溯系统,配备追溯必需的信息化设备,带动追溯工作全面展开,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同时,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这么做的目的在于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倒逼作用,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自觉落实安全控制措施,发挥品牌优势提质增效。”马福祥解释道。
智慧监管是市场监管的新趋势,也是我省探索质量兴农之路的一大亮点。我省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智能手机等新型信息技术成果,探索运用网络化、数字化新技术和新型监管方法,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创新;探索借助互联网监管服务平台、手机终端APP、手持执法记录仪和移动巡检箱等设施设备,实现实时监管和风险预警,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数据收集挖掘和综合分析,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分析决策,研判趋势规律,锁定监管重点,实行精准监管。
支撑: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
我省农产品生产区域广阔、产品种类繁多、市场类型多样、产业链条细长,农产品监测预警难度极大,网络建设与数据采集滞后,要实现在质量兴农之路上越走越远的目标,就必须突破这些瓶颈。为此,我省在“十三五”时期将采取健全监测网络、推进风险监测、加强风险处置等措施,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对农业绿色发展的支撑。
“十三五”时期,我省将强化县、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速测筛查工作,逐步扩大速测覆盖范围,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自检制度,形成以省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县级为基础、乡镇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深入实施农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健全监测机制,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确保监测工作的代表性、连续性和系统性;建立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制度,开展检打联动和区域防控,及时查处监督抽检不合格农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我省还将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规模,每年确定一批县(市、区)作为创建试点单位,力争“十三五”末覆盖到所有“菜篮子”大县;利用现有农业行政、执法、检测、“三品一标”、科研推广等公共资源,健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快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相互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