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动员部署环境保护大检查

30.10.2014  19:16

(宣教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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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甘肃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兰州召开,副省长郝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建中介绍《甘肃省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

郝远副省长指出,当前正值全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环境保护法》即将实施之际,要把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作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作为解决全省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好新《环境保护法》的必要准备,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郝远副省长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全面排查整治环境污染为抓手,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企事业单位认真自查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二是 提高认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三是 强化部门联动,增强检查实效。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整治的工作格局。 四是 突出重点内容,做到有的放矢。以9项检查内容和国家督办、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为重点,认真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通过“严查、严处、严管”,实现既定目标。 五是 把握方法步骤,做到循序渐进。紧扣工作任务,狠抓关键环节,自2014年10月25日至2015年8月15日,稳步扎实推进动员部署、企业自查整改、市县自查、省级督查、总结报告和后督查六个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是 统一查处标准,落实整治措施。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的整治措施,通过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落实整治要求。 七是 严格责任追究,落实监管责任。对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履职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移送监察机关追责。

郝远副省长强调,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 建立企业自觉守法的自律机制。落实环境应急和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环境保护档案和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二是 探索建立有效的环境监管模式。深入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宣贯活动,创新环境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完善监管制度。 三是 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及时公布典型违法排污企业和环境违法案件,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是 积极构建社会行动体系。广泛宣传、推动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赋予公众的环境权利和责任,引导全社会提高环境意识。合理利用网络化、信息化平台与传播力量,增强公众、新闻媒体等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

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主持,省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省环保厅系统有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办事处分管领导,相关单位、辖区内重点企业负责人9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宣教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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