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强重大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30.12.2014  12:24
 
      为认真落实省委王三运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重大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近日,甘肃省安监局、甘肃省审计厅、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住建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甘安监发〔20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重大工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作出要求。

      《通知》从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安全基础、严格过程管理、推进科技应用、加强安全培训、强化应急建设、加大审计力度、规范档案管理等八个方面着手,进一步落实重大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夯实重大工程安全生产基础,强化重大工程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切实提高重大工程安全保障能力,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保障生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针对重大工程投资大、工期紧、任务重,施工工艺复杂,技术、质量、安全要求高的特点, 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作为工程建设和项目施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要 夯实基础,着力做好工程规划、选址、设计、施工等各环节工作; 三要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要 推广应用监控系统,利用科技手段提升重大工程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五要 加强重大工程建设人员的教育培训,杜绝无证上岗、无证操作等行为; 六要 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重大工程相关企业要制定及时有效的应急预案,并提前、定期组织演练; 七要 加大对重大工程的审计力度,跟踪监督,适时通报。 八要 规范重大工程档案管理,做好各类档案的编制、整理和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