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任我行”到规范化——甘肃省加大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力度
【编者按】
《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自该办法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年底,全省交警部门对各辖区在用电动自行车开展集中登记,车辆所有人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确定的登记地点登记挂牌“上户”。从今年1月份开始,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违规没有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严格实施罚款、收缴等管理措施,以约束电动自行车的随意乱行等违章行为。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截至去年底,全省对电动自行车已登记并挂出正式牌照2.13万辆,临时牌照71万辆。挂牌“上户”、登记备案是为了摸清底数、方便监管,这些电动自行车有了“新户口”后,能否从“霸道”变“谦让”?面对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和惨痛教训,交管部门还有哪些具体的管理举措,专家又有哪些合理化建议?对此,本报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记者盛学卿)
少一份“任性”多一份安全
作为快递小哥的“标配”,作为部分市民代步的选择,电动自行车受到许多人的推崇。然而,电动自行车给一些人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一些人带来了不便甚至事故。据省公安厅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一般程序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有470起,2015年达到545起,2016年则上升到720起,事故发生率呈逐年上升的势头。究其原因,除了电动自行车使用量逐年递增、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的因素,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也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一场本不该发生的碰撞 毁了两家的幸福
“现在,一看见电动自行车就害怕,一闭眼睛就想起那天的一幕。我当时速度要再慢一些、精力要再集中一些,或许能及早发现、及早躲开他……”1月18日,记者在兰州市城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见到快递小哥小张时,他一直在低着头,眉头紧锁着,无助的神情中充满了疲惫。
2017年12月18日上午,小张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给顾客送餐,行驶至兰州市南滨河路静宁路北口时,突然从右前方停靠的两辆公交车中间走出来一位老人,小张急忙刹车,但是由于车速很快,当时根本刹不住车,瞬间老人便被撞倒在了马路上。事发后,小张第一时间拨打120并将老人及时送往医院,遗憾的是最终还是没能挽救老人的生命。
后经警方调查发现,事发时,这个老人正准备由西向东横过马路,并从前后相邻的两辆公交车夹缝中间走了出来,由于两辆公交车中间正好形成一定视线盲区,当小张发现为时已晚,最终导致车祸发生。据警方测算,小张当时的行驶速度超过了规定时速,而且他骑行的电动自行车也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所以应承担主要责任。
小张告诉记者,他今年29岁,还没有成家,年逾六旬的父母在老家疾病缠身,家里有三四亩地,由于都是旱地,一年的收成并不好。为了能多挣点钱,帮家里减轻负担,半年前,他只身一人来到兰州打工。靠给人送外卖,平均每天送40单左右,一月下来能收入三四千元,除去各种日常花销,每月还能剩不到2000元。他每天起早贪黑,心里也有一个梦想——多挣点钱,把父母生活条件改善一下,再给自己成个家。然而,这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事发后,母亲得知儿子在兰州闯祸后彻底病倒了。“母亲一辈子为了我和哥哥省吃俭用,这次因为我的事生病卧床,我心里特别不好受。”小张抬起头,望着天花板长长地叹了口气。
记者了解到,被撞老人当天因颅内出血抢救无效去世,事发后他的老伴也因高血压被送医院。当被撞老人的儿女来到城关交警大队事故股询问事故裁定情况时,小张赶紧站了起来,给老人的儿女深深地鞠了一躬,连声说着“对不起……”然而此时的一切道歉显得是那么的苍白、那么的于事无补。
交通事故没有赢家,一起事故无情地毁掉了两个原本平静幸福的家。
九成电动车超标 事故率逐年上升
发生在小张身上的悲剧其实并不是一起孤立事件。2016年4月,兰州皋兰路中段,一辆电动自行车在马路左侧逆行,市民李某因为边走边看手机也没有注意到这辆逆行的电动自行车,被撞倒后骨折;2017年3月,在兰州市南山路,蔡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骑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的李某相撞,李某被送医院抢救后无效于次日死亡……
据兰州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兰州市在2017年1至11月共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626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70起,占比超过百分之十。据介绍,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被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其定义就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应在每小时15公里以下,但许多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已经达到每小时五六十公里,有的甚至能够达到每小时100公里。由于其车身轻、刹车功能差,且驾驶人和乘车人无任何防护,高速行驶与汽车相撞,犹如以卵击石,伤亡惨重。同时由于其行驶中并不像机动车一样声音明显,悄无声息之间就已经到行人身边,无法对行人起到警示作用,导致行人无法躲闪。“目前在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90%都属于超标车,很多电动自行车的骑行者交通意识淡薄,超速、逆行、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情况非常普遍,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城关交警大队事故股的民警如是说。
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一幕幕悲惨的事故场面,无不以血的教训警示驾驶人员遵守交规谨慎驾驶、文明骑行,少一份“任性”,多一份安全,且行且珍惜。(记者 徐锦涛 张富贵)
“上户”备案 严管严查
2017年6月29日,甘肃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确定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为全省电动自行车的集中登记期,公安交管部门将以提醒、告知、督促等为主要执法手段,推动登记工作全面开展。集中登记结束后,将对驾驶应当注册登记而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严格处以罚款、收缴等处罚,彻底扭转疯狂电动车“任我行”的局面。
兰州近五万电动车有了“新户口”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号牌,随车携带行驶证,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兰州市城关交警大队车管分所自2017年7月以来的每个工作日,都要接待近百名前来咨询电动自行车挂牌的市民,向他们一一解释相关的政策,并给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颁发号牌。副所长周亮告诉记者,给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照,既是服务,也是管理,不仅是交警部门加强便民服务的重要举措,更是将电动自行车纳入管理视线、提上管理日程的一个开端。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兰州市交警支队根据省里出台的管理规定,立即启动车辆登记挂牌工作,并结合兰州市道路现状和电动自行车交通实际,向市民印发了《兰州市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安全出行手册》。由于之前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以及路面违法查处等环节存在监管滞后的问题,目前兰州市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大都属于超标车,真正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挂取正式牌照的并不多。为了加强对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临时号牌管理,按照“平稳过渡、限期淘汰”的原则逐步规范。截至2017年12月25日,全市对电动自行车已挂出正式牌照1018辆,临时牌照42970辆。
电动车“疯狂”劲头明显减弱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户”之后,其“疯狂”势头是否有所减弱?近日,记者分别在兰州市西关十字、南关什字、草场街大桥等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在有交警执勤的路段,电动自行车都能做到依法依规文明行驶,没有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发生,但是在一些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还存在一些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兰州市城关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吴天龙告诉记者,省里出台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规定后,兰州市在执行时也加大宣传,现在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载物、超速行驶、闯红灯、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了,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依法依规文明骑行,大大缓解了交通管理的难度。吴天龙提示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骑行时佩戴头盔,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不违规载人载物、不违法行驶,斑马线上礼让行人,十字路口遵守交通秩序,听从交警指挥,不图一时方便而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兰州交警将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依法依规对不挂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进行罚款、查扣等处理。针对电动车乱窜、乱行、不走非机动车道、闯信号灯等现象,兰州交警还将先行先试,利用目前十八个“文明示范岗”和十八条“文明示范路段”开展整治行动,逐步扩展到全辖区整治,对电动车形成长效严管态势。
让文明驾驶成为一种习惯自觉
记者了解到,虽然电动自行车的集中登记期已于去年年底结束了,但是交警部门仍然继续加大查纠力度,督促尚未挂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主动到交警部门登记备案。路面执勤交警也加大了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和处罚,对一般交通违法程度情节较轻的进行口头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罚款处罚;对于未挂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在检查其手续合格后,督促车主前往相关部门挂牌;对于没有手续且提供不了任何有效证件的依法进行查扣,待车主办理好有效证件后再予以挂牌返还,并按照《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
谈到目前开展的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进展中的一些问题,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张建国说,目前电动自行车管理难点在于厂家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销售部门销售不达标车辆,群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超标电动自行车后又不能挂牌,这既给群众带来麻烦也给管理部门带来不便,更造成交通隐患。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需要从制定标准、严格生产、规范出行等多个环节进行整体考虑。也要进一步宣传引导群众主动挂牌,同时优化管理部门的管理方式,形成群众主动守法、管理部门主动执法的良好局面,共同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登记挂牌只是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第一步”,随着道路检查的力度加大、长效严管态势等环节的逐步完善,电动自行车科学管理的体系将会逐步构建起来。2017年12月20日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指出:“各地要加大不礼让行人和电动自行车违法多发路口的管控力度及警力部署,严查严管不按规定礼让行为和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迅速扭转电动自行车路面违法查处严重滞后的被动局面,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要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将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和车辆一并曝光,请社会各界监督,以震慑交通违法行为,真正让文明驾驶成为一种习惯自觉。”( 记者 徐锦涛 张富贵)
专家建议:创新监管加强源头管理
给电动自行车登记上户、发放牌照,是创新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号召市民自觉参与构建平安甘肃、文明交通、共创和谐城市的重要内容。作为一种大众化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在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的同时,也引起了我省一些法学、管理学专家的关注。
“电动自行车在安全、交通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但也要客观地看到,它有着强大的市场需求,所以管理上要综合施策。”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孙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电动自行车监管的法律空白,助长了一些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交通违法行为,我省实施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制度就是给电动自行车车主戴上“紧箍”,有利于规范和约束驾驶行为。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一样,良好秩序也是管出来的。电动自行车施行登记上牌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开了一个好头,是政府职能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务实之举,有利于提高市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培养大家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
通过挂牌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身份确定了,监管还要进一步加强。孙健建议,交警部门应该继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反信号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违规带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对不配合整治而辱骂、袭警等行为严格落实治安处罚,达到立案条件的刑事拘留。
监管方式也可以有所创新。孙健认为,要注重通过技术创新加强管理能力,给“疯狂”电动自行车套上“缰绳”。参照国际上一些典型的做法,管理部门可以建立车辆管理平台,为快递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电动自行车加装GPS系统,同时在组装电动自行车的时候,研制了自动断电装置,即当电动自行车行驶超过限定时速时,电动机停止工作,无附加助动力,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再不可能飙升,也不可能随意“撒欢”。
在对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的同时,还应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源头管理。甘肃社会主义学院教授、法学博士陈新专认为,电动自行车会因为超速造成交通事故,这些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设定,都有生产厂家有关,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检查、抽查力度,督促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超标电动车行为,使电动自行车在符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才能进入市场,这样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有效地解决诸多问题。
“造成电动自行车‘疯狂’乱象的诸多原因中,除了骑行者安全意识欠缺的因素外,目前我省很多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欠缺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客观因素。”陈新专认为,我省很多城市的道路上,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道路被逐渐侵占,非机动车的通道没有根本保障,很多人在抨击电动自行车犹如蚯蚓般穿行在城市主干道的同时,也应反思这些车不走机动车道,它们的路又在哪里?因此有必要进一步规范路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好各车道的合理布局,给电动自行车“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