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初步建立四级河长制体系

07.12.2017  12:23

    原标题:我省初步建立四级河长制体系

    记者日前从省水利厅获悉,自7月初全面启动河长制以来,各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全面提速,有力有序推进河长制体系的建立。截至目前,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已初步建立,全省共设立总河长、河长5617名,其中省级11名,市级127名,县级1325名,乡级4154名。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为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和措施,我省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不断完善配套制度,组建工作机构,扎实推进基础工作,逐步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推动了河长制的全面建立。

    据介绍,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86个县(市、区)、1309个乡镇(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全部印发实施。省水利厅初步建立和制定了河长会议、信息共享、部门联席会议、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等制度,市、县级河长制机构组建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同时,省级一河一策方案、重要河流健康评估、信息化建设等基础工作的调研与方案编制已初步完成,河道采砂规划、河湖管护范围划界确权、岸线规划等也在有序推进。各级河长陆续上岗履职,河长认河、巡河、治河、护河工作全面展开。目前,省级河长巡河12人次,市、县级总河长、河长巡河1240人次。

    此外,省内各地陆续开展了河道采砂专项督导检查和执法督察活动,共摸排调查采砂河道202条、采砂场931家,关停采砂场699家,对符合条件的253家采砂场换发了采砂许可证。各市、县还结合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农村环境整治、全域无垃圾等专项行动,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入河排污口进行了清理整顿。 (记者洪文泉 杨唯伟)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