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方案解读
1.农村危房改造主要针对哪些群体?
答:此次危房改造三年攻坚主要以“两州一县”和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为重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
2.农村危房主要采取哪些措施进行改造?
答:主要采取拆除重建、加固改造、政府统建、房屋置换这四种方式。
(1)拆除重建。D级危房原则上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居住C级危房但有自筹资金能力的农户可通过拆除重建方式进行改造。
(2)加固改造。因地制宜推广和鼓励C级危房采取加固方式进行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各地要出台鼓励政策,制定加固方案,确保加固质量。
(3)政府统建。自筹资金不足和不具备投工投料能力的特困户,可由县市区政府通过差异化补助、统筹整合资金的方式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或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
(4)房屋置换。根据群众意愿,可通过置换或长期租赁现有闲置公房、村内闲置农房的方式解决农户住房安全问题。
3.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建设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质量标准和住房面积。质量标准是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以及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做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结构安全、基本功能健全。重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对于兜底改造的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4.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省级补助按照“两州一县”、省定深度贫困县及其他县区三个层面分别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各地要按农户贫困程度、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
5.如何申请?
答: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一折通复印材料及《农户家庭住房基本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