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荀渊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15.12.2015  16:58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

  荀渊挂职担任兰州城市学院副院长。挂职时间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