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检法与环保厅一道共商环境执法举措

18.09.2014  12:12

9月15日,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孙振世一行3人莅临甘肃兰州,督查甘肃省环保厅贯彻落实两高司法解释、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进度等工作。9月16日下午,督查组与甘肃省公检法、环保厅一道召开座谈会,聆听了工作进展汇报,坦诚交换了联合执法工作构想,对提出的问题一一做了释疑。

会上,甘肃省环保厅监察处处长胡煜军从四个层面,汇报了甘肃省环保厅落实环保部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情况、好的做法、存在不足、下步打算;甘肃省环监局副调研员马力从联动执法的重大意义、专题共商联动机制、加快案件移送进度、合力打击违法企业几个方面汇报了甘肃省环境监察局与甘肃省公安厅贯彻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合力铁腕执法中总结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甘肃省环境监察局监控科科长朱煜从移动执法项目综述、项目资金和配套资金使用、执法系统建设项目验收、总体构架及硬件配备、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现状五个方面,详细汇报了甘肃省环保厅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情况;兰州市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王永刚侧重汇报了兰州市公安局环保分局成立以来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党崇武介绍了甘肃省法院处理环境违法案件的措施办法,认为环保厅在建的移动执法系统很前卫,必将为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收集可信证据提供第一手资料,有助于收集证据和审理案件;甘肃省高检反渎局二处处长杨重荣结合近年来与环保部门的工作配合情况,谈了自己的认识和感想,表示甘肃省环境执法人员大局意识强,思想作风硬,业务能力精。特别是环境监察系统的培训工作很扎实,值得各级借鉴学习;甘肃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机动队队长曹丰年,畅谈了公安厅与甘肃省环境监察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实施细则》,详细介绍了公安部门协同环保狠抓案件查处的工作构想。参加座谈会的公、检、法人员一致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系,一定会积极配合省环境监察局,按照“两高司法解释”要求和新《环境保护法》,联合制定出台相应的联动执法实施细则,形成执法合力铁腕执法。

环保部督察组组长孙振世表示,通过聆听你们的汇报、实地检查、现场演示后,感觉尽管甘肃省处于西部欠发达地区,但你们的思想不落伍,你们的工作干劲不落伍,你们的工作成绩不落伍,甘肃的环境执法工作总体朝着稳步推进的方向发展。为了把工作抓得更细、更实、更好,高标准、严姿态迎接新《环境保护法》,提出几点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尽职免责;二是建设、管理、使用好移动执法设施,切实让设备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三是要结合“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境保护法》修改内容,尽快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联合执法实施细则,推进环境执法工作高效运行。

环保部督察组孙振世、刘东伟、朱丹等领导出席了会议,甘肃省环保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桦主持了会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厅厅长党崇武、甘肃省高检反渎局二处处长杨重荣、甘肃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机动队队长曹丰年、甘肃省环保厅监察处处长胡煜军、甘肃省环境监察局局长张志宏、兰州市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王永刚、兰州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局长蔡文祯等领导参加了会议。